歙县:强化责任落实 高位推动巡察整改
“针对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机构要加强日常监督责任,相关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统筹推进全县巡察整改工作。”日前,歙县县委书记在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压实责任推进会上作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歙县坚持高位推动,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见实效。
强化统筹协调。县委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该县实际相继制定印发了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举措、主体责任清单和巡察工作规划等文件,从制度层面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县委巡察“7+5”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开展集中会审的操作规定》等制度文件,建立起具体问题“全面改”、举一反三“全面改”、建章立制“长效改”、严肃纪律“问责改”和最新进展“常态改”的巡察整改“五改工作法”,明确集中会审要求、会审内容和会审程序,确定集中会审的12项重点内容,不断促进巡察整改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强化组织实施。县委建立巡察整改“一月一交账、三个月一盘点”工作机制,县委书记亲自审核把关各单位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深化标本兼治。县委县政府相关班子成员参加巡察反馈会提出整改要求,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政治监督谈话的重要内容,统筹抓好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同时,县委巡察机构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联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台账调度、实地督导。截至目前,十五届县委共完成四轮巡察整改,整改完成率95.2%,建立完善制度900余项。
强化集中会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的审核把关,从严把牢整改方案制定、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整改成效评估三道审核关口,重点会审整改方案是否切实可行,问题症结原因分析是否到位,整改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巡察反馈问题是否真正整改到位,是否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集中会审办法实施以来,先后对十五届县委前四轮巡察的46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进行集中会审,共提出审核意见437条。并对巡察整改成效评估为一般等次的4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推动整改落地落实。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县委部署要求,加强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组织实施,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强化整改监督检查,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该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徐跃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