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村乡:“三举措”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整治行动有序推进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森村乡纪委联合乡“三资”管理中心根据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相关要求,围绕解决当前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不合法等问题,对辖区内5个行政村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整治工作,提升农村集体“三资”运营和管理水平,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乡党委政府牵头,纪检监察、农业农村、财政、司法等职能部门及乡法律顾问参与的专项工作组,为开展工作奠定基础。按照《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召开专题会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并公开发布监督举报方式,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要求辖区各村按照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高质量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紧盯责任落实。夯实专项治理各方责任,坚持乡“三资”管理中心抓总、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乡纪委全程监督的工作机制,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综合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同时采取喇叭、微信、入户等多种渠道宣传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整治政策,确保群众知情权。针对部分合同签订时间早、现任干部对情况不了解的问题,邀请上任村干部、村内老人以及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广泛开展信息收集、征求群众意见,查漏补缺,确保合同收集的准确性。
强化监督执纪。乡纪委加强对合同清理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全面梳理收集群众信访、12345热线反映的问题,完成整改合同5件,其中因经营不善取消合同4件,规范未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签订合同1件,同时督促职能部门规范运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信息化、动态化监管。(李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