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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扎实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5-02-18 11:21信息来源:歙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这份堨田村的集体经济合同未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签订,且合同约定的期限为二十年,存在超长期的问题,镇里要及时督促堨田村对这份合同进行整改。”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在郑村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监督检查时指出。

今年以来,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整治作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小切口,围绕超长期合同、价格显失公平合同、未履行民主程序合同、未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签订合同、未及时缴纳价款合同开展专项整治,不断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

压实主管责任,规范落实整改。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压实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主管责任,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整治行动的业务指导,督促组建工作专班,组织各乡镇、村对标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合同975份,督促整改规范合同165份,追回资金111.722万元。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联动监督。联合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结合日常监督工作,紧紧围绕村集体财务管理、经济合同、资源资产等内容开展联动监督。逐份审核过筛,紧盯村集体合同要素欠缺、签订主体不规范、承包期限超期、合同履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持续跟踪问效,督促整改销号。

堵塞管理漏洞,构建长效机制。把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针对日常监督、案件查办发现的体制机制弊端和暴露出来的共性问题,通过约谈提醒、制发工作提示单、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推动职能部门健全制度3项,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行为。

“农村集体‘三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我们将以村级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为切入点,建立清单式、下沉式、立项式、联动式的常态化监督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汪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