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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助力“一江清水出新安”

发布日期:2025-03-26 09:20信息来源:歙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近年来,歙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紧盯贯彻落实新安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推进情况,以有力监督助力书写江南水乡的歙采缤纷画卷,描绘百里大画廊的新安山居图。

厘清重点“精准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把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点,全面梳理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监督重点“清单表”,明确责任部门问题整改措施,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压紧压实县新保中心主体责任,推进重点任务分解、加快问题整改落实、强化履职尽责到位监督推动各乡镇和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流域治理政治责任。

聚焦难点“专项监督”。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处理、餐厨垃圾收集、破坏河道岸线、网箱养殖等影响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对农业农村局、新保中心等部门履职情况不定期督查检查,对“两山”转化平台、江南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专项督查,以高质量监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紧盯要点“联动监督”。为共同推动新安江生态流域保护,从制度层面规范和加强联动监督贯通协同,与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联合制定《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区域协作监督机制》,建立“协作联络、定期会商、联合督查、信息共享、线索互移”的“五互”协作机制,市县“组组”联动对水生态保护监督检查3次,前往一线了解新安江水质保护和禁钓工作情况,听取基层干群意见建议,收集干部作风问题线索,强化新安江流域监督执纪执法联动。

浙皖两省实施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以来,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农业农村局、新保中心编制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抬高环保准入门槛,启动实施船舶污水上岸,设立农药集中配送网点108家,实现乡镇农药集中配送覆盖率86%,农药包装废弃物基本回收率95%以上,制定《歙县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工作要点》《歙县新安江一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项目管理工作方案》等制度文件4项。(凌咏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