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歙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坚定不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歙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8日)
朱敏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歙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的部署,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李忠同志代表县委就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新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县委牢牢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严规矩、正风气、净生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精准执纪质量年”活动为抓手,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继续保持高质量发展。2019年,县纪委监委荣获第十三届黄山市文明单位,被市纪委推荐申报2017—2019年度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安徽歙县“张一帖”:大医精诚 传家有道》《陶行知家书》《清风高德王茂荫》等3件廉洁文化作品入选首届“安徽廉洁文化精品工程”。
(一)加强政治监督,积极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扫黑除恶等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成立7个督查调研组,深入全县28个乡镇、部分县直重点单位开展重点工作督查调研2次,对发现的43个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持续推进“三查三问”工作。积极运用监督建议推动县委及常委会委员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针对市督查反馈、信访办理、线索核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59份,督促其整改问题、健全机制、堵塞漏洞。
(二)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认真落实“联点包案”“逐案筛查”“一案三查”等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和省市指导反馈问题整改,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集中行动,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开展重点整治,聚力攻坚,深挖彻查。全年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0件10人。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纠扶贫政策不精准、“两不愁三保障”落实不到位以及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35件38人。围绕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河道乱堆乱采乱占等20个问题,牵头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全县共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2个,并分3批次向社会公布整治成果。
(三)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正风肃纪“一月一主题”,重要时间节点,重申纪律要求。先后对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公务接待、公车管理、津补贴发放等开展实地督查和明察暗访,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件3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期。扎实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出台“四个禁止”“46个不准”负面清单,全县共查处问题22个,处理22人。围绕管党治党不下真功夫、工作作风不细不实等10个方面重点,组织开展作风不实、政绩观偏差、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全县查处问题12个,处理15人。
(四)积极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组建4个县委巡察组,组织开展了县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对3个乡镇、1家国有企业开展常规巡察,对15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以脱贫攻坚为重点的专项巡察,对14个乡镇所辖的78个村(社区)开展延伸巡察,对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市委专项巡察“回头看”。县委第六轮巡察共反馈问题992个,移交问题线索28件,向县有关部门提出巡察建议10条。抽调8名干部,配合市委对区县人民法院开展联动巡察。截至目前,全县285个巡察对象,完成巡察216个,占任务的75.8%。抓好县委第五轮、第六轮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调度会2次,对7个县直单位、4个乡镇的整改工作进行了调度;对7个县直单位和14个乡镇及82个村(社区)的整改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目前,县委第五轮巡察反馈的12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五)聚焦“关键少数”,着力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实效。协助县委制定《落实〈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若干规定(试行)〉具体举措》《落实〈安徽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具体举措》,规范权力行使和决策行为,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开展暖心回访89人次,为15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坚持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监督作用的有效机制,县政协常委会专门听取两个单位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县纪委派员到会点评。严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全县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50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各占67.9%、24%、4.5%、3.6%。
(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着力解决好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问题。认真落实《关于运用党内组织生活巩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成效的实施意见》,探索“三会一书一方案”警示教育模式,凡查结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必须在本地本单位开展以案促改,着力解决好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问题。2019年,共运用20个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发挥本地案例的“活教材”作用,以县移委原正科级干部范特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原型,摄制了警示教育片《忘记初心、背弃信仰——范特生扭曲的权力观》;围绕脱贫攻坚、巡视整改、作风建设等方面,选取12个典型案例,编印了《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典型案例选编》,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掸去思想灰尘,加强自我净化。组织13批5800余人次接受现场警示教育。开展新提任干部“四位一体”廉政教育,158名科级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对警示教育期间查处的徽城镇原党委副书记、原镇长汪维仁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制发典型案例通报,督促全县各地各单位深入对照反思,持续强化警示警醒。运用典型案件赴各基层单位开展“点题式”宣讲13期。
(七)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问题。2019年,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371件;处置问题线索699件,立案241件,结案240件,处分230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3人。严肃查处了汪维仁、洪淦达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配合市纪委查处陈新生、郭建军等一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坚持惩处与保护并重、容错与纠错并行,在我县政法机关开展“以案促改、自查自纠”活动,既保持队伍稳定,又激励担当作为。
(八)坚持从严从实要求,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体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通过“走下去”与“请上来”等方式深刻检视问题,建立“四个清单”并逐一抓好整改。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培训班、中纪委培训系列课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专题培训等4期,培训纪检监察干部近300人次,实现人员培训全覆盖。制定《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向54家县直单位(国有企业)派驻10个纪检监察组,设立县直属机关、经济开发区和教育等3个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出台《歙县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方案》,明确设立“歙县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专员办公室”,监察专员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聘任16名特约监察员,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请示报告、外出报备等制度,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当前,我县少数单位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仍有发生;部分党员干部作风慵懒散拖,工作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比较突出,我们必须保持冷静清醒,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零容忍的决心丝毫不能动摇,反腐败的力度丝毫不能削弱。同时,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有的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使命认识不深不准,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和同级监督还不够有力;纪检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不足,等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开展“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年”和“监督+”专项治理活动,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新歙县提供坚强保障。
(一)持续深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三个“一以贯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协助县委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及有关措施的落实,推进全县党组织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继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制定我县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指导意见和2020年度县纪委监委政治监督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纳入党建考核,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季报告”、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述廉述责、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季汇报等制度。
巩固完善“三查三问”监督机制。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开展以保证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点项目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系列监督检查活动,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督促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
(二)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反馈问题,强化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加强对“354+N”突出问题整改全过程的跟踪督办,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突出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用水安全核心指标,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促进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制度,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严格审核把关。认真执行扶贫领域问责案件“乡案县审市备案”要求,提高扶贫领域问责的精准度。深化运用澄清正名、“暖心回访”等制度,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
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巩固深化“1+N”专项整治机制,坚持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深入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和省委指导组反馈意见整改,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进一步完善“打伞破网”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力量,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推动完善监督体系
完善双重领导体制。严格落实“两个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和县直派驻机构的领导,建立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直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向县纪委监委述职制度,健全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及配套制度,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持续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认真落实《歙县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方案》,在全县28个乡镇挂牌设立“歙县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专员办公室”,配齐配优监察专员。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机制,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
健全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完善派驻机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则,健全完善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建立县纪委监委领导联系派驻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实行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监委分管领导述职制度,推动派驻机构运行、管理和考核的规范化科学化。
开展“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按照“有队伍、有制度、有场所、有保障、有能力、有作为”的“六有”要求,开展“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打通监督全覆盖“最后一公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实。按照“六有”要求开展规范化建设,使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进一步显现。
(四)积极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开展“监督+”专项治理活动
开展“监督+”专项治理活动。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认真组织开展“监督+”专项治理活动,做到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政治监督为统领做强专责监督,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日常监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惠民政策落实的监督, 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最急最忧最盼问题;强化扫黑除恶的监督,纵深推进“打伞破网”工作;强化民生领域的“微腐败”的监督, 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问题;强化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的监督, 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
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协助县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突出抓好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指导意见的落实,完善“关键少数”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措施,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行使和决策行为。项目化推进“探索破解同级监督难题”,探索开展县纪委监委运用监督建议推动县委及常委会委员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完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聚焦职责定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推动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完善“小微权力”权责清单,持续加强对“小微权力”的监督。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五)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细则,不定期组织财政、人社、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能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以“四联四增”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从政治、工作、管理、作风四个方面对照检视,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坚定性、勇于担当的斗争精神、干部教育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干精神。组织拍摄一部微视频、编印一本警示教育读本、拍摄一部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歙州清风大讲堂”平台作用,用好用足“一网一微”平台,推进“四位一体”廉政教育,大力开展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托“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落实好“半月一赛、一年一测”活动。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三会一书一方案”警示教育模式,让处分决定宣布现场成为警示教育课堂,充分发挥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功效。
(六)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更好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政治监督“探照灯”、“显微镜”作用,灵活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等方式,倒排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县委巡察全覆盖工作。继续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村巡察“回头看”。深化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信访、政法等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监督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强化县委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监督相互协同,持续深化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监督工作机制。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巡察整改工作“四级责任”和督查“一案一表一单”工作模式,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审核制度,开展整改成效评估,健全整改公开机制,提高移交线索处置效率,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七)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厉惩治又有利于稳定,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要突出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等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国有企业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深入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
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开展重复信访件专项治理,加大信访件的督办和预审。规范乡镇标准谈话室建设,严格落实办案留置场所和“走读式”谈话全流程审批监控,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底线思维。
(八)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建设模范机关。在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模范政治机关建设年”活动,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在“两个维护”上带好头。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责任制,锻造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
提高履职本领。深化全员培训,继续通过举办培训班、选送干部赴杭培轮训等方式,加强《规则》《规定》运用的学习培训,强化实战练兵,着力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运用制度开展监督执纪执法的能力。
严格管理监督。继续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按部署完成乡镇纪委、县直派驻机构检举举报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推动管理科学化。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更好发挥特约监察员队伍作用。严格执行“十项禁令”,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坚持“零容忍”。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砥砺前行,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新歙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