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通报一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歙县绍濂乡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郑爱俭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歙县绍濂乡清溪村张某某等2户申请危房改造项目,郑爱俭未按规定审核验收,致使该2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有0.6万元被时任清溪村村委会主任项某某(另案处理)等人违规套取,用于支付村中道路维修款。2015年底至2016年10月,清溪村徐某某等3户申请危房改造项目,郑爱俭仍未按规定审核验收,致使3户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4万元,造成不良影响。同时,郑爱俭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0年2月,郑爱俭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退缴。(歙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