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一季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1人
今年以来,歙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按照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一季度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起,处理 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
坚持教育引导,增强思想自觉。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支部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以及党校专题培训、“歙州清风宣讲团”轮流宣讲等活动,实现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全覆盖。通过歙县纪检监察网、歙州清风微信公众号、歙县电视台、村级公共文化信息共享平台、制作宣传展板等,实现纪律规定宣传全覆盖。通过编印《重遏制强高压 长震慑——2017》警示教育读本,违规违纪受处分情况通报曝光、被查处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等方式,实现对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全覆盖。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正风肃纪。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正风肃纪“一月一主题”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公务油卡使用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以“升学宴”、“谢师宴”之名借机敛财等现象集中督查。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对公车使用不规范、乱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责成立行立改。开展机关作风明察暗访,对暗访时从事与工作无关人员的情况进行复核,一旦认定将严格按照《歙县机关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严肃处理。继续开展“百名窗口岗位负责人”评议和乡镇基层站所评议活动,并强化结果运用。
坚持部门联动,强化监督合力。发改委、财政、审计、机关事务局等部门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发挥职能监管作用,把好业务关口。财政局通过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对全县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情况进行核查,开展“小金库”专项督查,最大限度铲除违规土壤。机关事务局通过公务用车信息平台对公务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实时监控。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纳入县委巡察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县纪委建立与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形成纠正“四风”工作合力。
坚持标本兼治,巩固建设成果。制定《中共歙县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盯紧“四风”新变异新动向,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推动优良风气成风化俗,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歙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