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坑口乡薛坑口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庄昌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5年,薛坑口村薛源安全饮水工程冻损瘫痪后,存在无人监管、群众饮水困难等问题,特别是在群众反映、上级督办后,庄昌华仅召开村民代表、村“两委”会议进行传达安排,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整改落实到位,致使薛源安全饮水工程无法正常使用,造成当地群众多次上访,产生不良影响。同时,庄昌华还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等问题。2019年8月,庄昌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歙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