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
中共歙县纪委2021年部门预算
2021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
1.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3.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4.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5.2021年项目支出表
6.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1.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12.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表
13.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歙县纪委监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歙县纪委监委主要职责是:
(一)县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即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县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即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依法提起公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歙县纪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一是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顺利开局。二是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是深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营造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浓厚氛围。四是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五是持续用好巡察利剑,发挥政治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六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七是坚持从严从实,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中共歙县纪委2021年单位预算表由14张表格构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歙县纪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中共歙县纪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799.8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歙县纪委2021年收入预算79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9.84万元,占100%,比2020年预算增加18.64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三、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歙县纪委2021年支出预算799.8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64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93.84万元,占74.2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206万元,占25.76%,主要用于办案工作经费、宣教经费、信息技术经费、巡察工作经费及培训费。
四、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歙县纪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99.84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9.84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1.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23万元。
五、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歙县纪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9.84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18.64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中共歙县纪委2021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1.90万元,占87.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9万元,占6.12%;卫生健康支出17.72万元,占2.22%;住房保障支出31.23万元,占3.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495.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4.93万元,增长3.01%,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自然增长。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206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9.5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39.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7万元,增长2.72%,增长原因主要是养老金支出随工资基数增长。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17.72万元,与2020年预算增加1.36万元,增长7.67%,增长原因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随工资基数增长。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31.2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6万元,增长4.03%,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随工资基数增长。
六、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歙县纪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3.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9.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98.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2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资本性支出3万元,全部是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中共歙县纪委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中共歙县纪委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单位汇总数。2021年,中共歙县纪委机关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88.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歙县县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4.29%,增加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万元,较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140%,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未安排采购公务用车;二是车辆运行费用减少。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纪委监委机关办案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纪委监委机关办案工作经费,主要包括委机关办案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及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经费支出。保障办案工作安全平稳运行。
(2)立项依据。为保障纪律审查工作平稳运行,有序开展办案日常工作,历年预算安排。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纪委监委。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委机关开展日常纪律审查调查等工作事务,支出经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100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差旅费5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劳务费30万元,其他交通费2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纪律审查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确保办案工作稳定持续使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2.“纪委监委机关宣传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纪委监委机关宣传工作经费,主要包括委机关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等经费支出。保障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安全平稳运行。
(2)立项依据。为保障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平稳运行,有序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日常工作,历年预算安排。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纪委监委。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委机关开展日常纪律宣传教育等工作事务,支出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30万元,其中:办公费9万元,印刷费8万元,差旅费8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3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开展经常性教育,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确保宣传教育工作稳定持续使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纪委监委机关信息专项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纪委监委机关信息专项工作经费,主要包括委机关办案专用材料费支出,保障办案工作安全平稳运行。
(2)立项依据。保障纪律审查工作平稳运行;有序开展办案日常工作。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纪委监委。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委机关开展日常纪律审查调查信息技术方面等工作事务,支出经费包括:专用材料费。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40万元,其中:专用材料费4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纪律审查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确保办案工作稳定持续使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4.“县委巡察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县委巡察工作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经费支出。保障县委巡察工作安全平稳运行。
(2)立项依据。为保障县委巡察工作平稳运行,有序开展巡察日常工作,历年预算安排。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歙县纪委监委。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县委开展巡察工作支出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
(5)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30万元,其中: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县委巡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巡察工作稳定持续使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中共歙县纪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3.83万元,比2020年增加18.63万元,增长3.13%,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中共歙县纪委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中共歙县纪委2021年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共歙县纪委固定资产总金额193.6万元,较上年增加21.1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174.25万元、专用设备1.48万元、其他资产17.87万元。
其中:处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中共歙县纪委2021年项目支出按规定10万元以上的项目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部门预算批复了4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