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监察和司法工委原主任吴政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黄山市监察委员会、中共歙县县委批准,歙县纪委监委对歙县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监察和司法工委原主任吴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政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吴政身为长期从事司法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将手中办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目无法纪,执法犯法。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歙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政开除党籍处分;由歙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