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3月27日至4月28日,对歙县财政局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紧盯党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以及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摆放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信访接待点:县财政局办公大楼102室;
(二)巡察举报箱设置地点:县财政局门口处;中和街新华书店东侧墙面;新安社区门口西侧宣传栏处;
(三)举报电话:18955921910;
(四)电子邮箱:hssxxcz02@163.com;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4月28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欢迎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县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