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4月12日至6月15日,对歙县桂林镇党委及所辖9个村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歙县桂林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桂林村、竦口村、连川村、吴川村、潭石村、江村村、宋村村、石河村、黄村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其他县管干部,以及所辖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摆放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信访接待点:桂林镇综治中心一楼。
(二)巡察举报箱设置地点:①桂林镇政府大院门口处;②桂林村村委会门口处;③竦口村村委会门口处;④连川村村委会门口处;⑤吴川村村委会门口处;⑥潭石村村委会门口处;⑦江村村村委会门口处;⑧宋村村村委会门口处;⑨石河村村委会门口处;⑩黄村村村委会门口处。
(三)举报电话:18955971753。
(四)电子邮箱:hssxxcz01@163. com。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至6月15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欢迎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县委第一巡察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