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中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印发2023年度联动巡察工作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党组〔2023〕182号)精神,经报县委批准,县委联动巡察组于11月2日至12月1日对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监督重点
根据省、市、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结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责任和规律特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摆放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公布“黄山·码上巡”线索码,接受来电、来信、来访和扫码举报。
(一)信访接待窗口:歙县饭店1300室;
(二)意见箱设置地点:①歙县新安路16号(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门口);②中和街新华书店后侧墙面;③新安社区门口西侧宣传栏处;④歙县饭店一楼门口。
(三)电子邮箱:19142602070@163.com;
(四)举报电话:19142602070。
(五)“黄山.码上巡”线索码: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11月2日至12月1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县委联动巡察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