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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发布日期:2024-11-11 11:52信息来源:歙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联动巡察组于20241111日至126日对歙县县委政法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歙县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管干部、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结合被巡察单位规律特点,紧盯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设置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公布黄山码上巡线索码,接受来信来电来访和扫码举报。

一)信访接待歙县开投集团(新安江大道26号)四楼429信访接待室;

(二)举报箱地点:

1.徽城镇中和街新华书店后侧墙面;2.徽城镇新安社区门口西侧宣传栏处;3.歙县县委政法委门口;4.歙县开投集团大楼门口

(三)举报电话:18955971908

(四)电子邮箱:18955971908@163.com

(五)黄山码上巡线索码: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126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第联动巡察组    

202411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