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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水利局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19-01-30 17:18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县委第三巡察组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27日对县水利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1月28日向县水利局反馈巡察意见。县委常委、副县长方蓉艳参加了县水利局巡察反馈会并讲话。

在巡察反馈会上,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吴小明传达了李忠书记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汪锦辉反馈了县水利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担当作为不够,重点项目推进不力;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政治理论和法规学习未抓实、专题教育活动走过场;选人用人程序不到位、机构职责不清、管理机制不畅;机关支部党建存在薄弱环节;公务接待违反有关规定、变相发放职工福利、公车管理使用不严;专项整治不扎实、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宽松软、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依法行政程序不到位、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国有资产监管缺失、项目管理随意性大;工作作风不扎实、扶贫项目推进不够有力等问题。

巡察组向县水利局提出了整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二是要加强党的领导,切实担负起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三是要强化干部管理,加大干部日常监管力度,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推进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四是要严格财经纪律,完善和规范财务制度,严格审核把关;五是要规范项目建设,细化项目操作流程,重点加强项目资金的列支和管理;六是要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程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方蓉艳对县水利局的巡察整改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把巡察整改当作一项政治任务,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二是要把巡察整改当作一项系统任务,压实责任,齐抓共管;三是要把巡察整改当作一项长期任务,持续坚持,久久为功。

汪文代表县水利局领导班子作了表态:一是强化政治自觉,严肃对待巡察反馈问题;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抓好整改落实,通过以上率下、责任分解、跟踪督办和接受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真抓真改;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从严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四是巩固整改成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张国忠及其他成员、县水利局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巡察反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