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5日至10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科商经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严实”的整改情况
(1)重要内容应学未学。
整改成效:一是党组扩大会学习习近平向2020中国5G+工业互联网大会致贺信、2020年省政府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相关内容专题学习研讨;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学习并撰写学习心得24人。二是组织人员对2019年以来学习情况开展“回头看”,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相关漏学内容。三是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中共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四是党组主要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主题教育开展不严肃。
整改成效:一是机关支部书记在支部党员大会上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上了《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党课,4名班子成员就党史学习教育重新进行研讨。二是组织人员对2019年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021年的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回头看”,未发现新的问题。三是重新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学习管理与考核,并强化材料审核。四是4名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理论学习氛围不浓。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撰写心得。二是组织人员对2019年以来党员干部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学习情况进行了通报。三是重新修订《干部职工学习制度》,严格按此执行,2023年已召开4次干部职工会议开展学习。四是党组主要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党组对7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3名党员干部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整改情况
(4)机构改革推进不力。
整改成效:一是整改调度会学习“三定”方案,深入了解各股室相关职能。党组扩大会议深入研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并以党组文件印发。二是进一步梳理各股室人员具体情况,调整人员分工并以《关于调整各股室人员职责分工的通知》印发。三是根据“三定”方案明确各股室具体职责并以《各股室工作职责》印发。四是党组主要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5)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短板。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歙县科商经信局固定资产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固定资产清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两次对所辖管理的原科技局、商务局、经信委等遗留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摸清底数。两次由县分管领导组织召开由县科商经信局、财政局、县国资公司等部门共同参加的协调会议,对原二轻公司、原工业供销总公司、原商务服务中心的资产分类处置;县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县科商经信局固定资产遗留问题整改事宜。二是完成黄山区汤口镇原工艺美术厂危房的除险加固。对局股室遗留待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摸底。三是2022年11月制定科商经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四是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具体经办人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6)攻坚克难劲头不足。
整改成效:一是整改调度会学习省《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歙县“十四五”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的通知》;纳入“小升规”培育库企业23家,已入规19家,加快新型产业招引力度,调优工业产业结构,总投资16.5亿元的电路板项目签约落地,预计8月开工,投资5亿元的中翰锂业项目也已洽谈落地。2023年1-4月我县规上工业增加值和产值处于正挂状态,规上工业总产值下降4.5%,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正挂6个百分点;2023年印发3期《歙县工业经济运行月度简析》通报各乡镇工业经济发展情况,4次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规划。二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工作短板,形成全年重点工作计划一览表。三是制定《关于印发〈县科商经信局承担歙县2022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四是3名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2名具体经办人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7)贯彻落实“三新一高”要求不够有力。
整改成效:一是整改调度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发展的重要论述、《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目前我县有“专精特新”国家级“小巨人”企业3家,其中2022年新认定2家;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市级12家、省级7家)、冠军企业培育库4家、小巨人企业培育库6家、企业上台阶培育库,建立2023年-2025年绿色工厂培育库(省级6家、国家级1家),加强指导。二是根据相关认定条件全面梳理符合“国家小巨人”条件企业6家,组织开展“国家小巨人”、省级绿色工厂等政策现场指导和培训,已推荐5家企业申报“国家小巨人”。三是制定2023年专精特新企业、冠军企业、小巨人企业、上台阶企业、重点企业绿色工厂培育计划。四是4名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具体经办人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8)科技创新存在短板弱项。
整改成效:一是整改调度会学习二十大关于科技创新方面有关精神。经与市科技局沟通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已暂停申报,已成功申报省级创新平台2个。2023年已签订产学研协议38项,技术合同成交额6.04亿元,企业研发费用占GDP的比重达1.24%,高于全市0.07个百分点。二是梳理科技工作指标2个,我县高新技术企业已达92家(跃居全市第一),2023年拟推荐高新技术企业3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6家(数量及增幅位居全市第一),2023年已成功申报4家,公示18家。三是已完成科技创新政策文件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四是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具体经办人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9)群团工作不重视。
整改成效:一是我局已选举成立机关工会组织,并经县总工会予以批复。二是举一反三,对相关群团工作进行自查。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明确群团分管领导,并以党组文件印发。三是重新修订局《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党组扩大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是党组主要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10)落实商贸服务、招商引资职能责任存在差距。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推进外资项目建设,2月份哈啰单车项目外资直接到资2万美元;开展“皖美消费乐享歙县”和“温暖春季幸福歙县”两轮消费促进活动,发放政府消费券200万元,促进消费提质扩容,2023年1季度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幅5.6%,全市第一。二是加快走出去步伐,主动上门招引外资项目;积极对接外资项目,建立项目清单;印发《关于开展全县限上商贸企业大走访工作的通知》,2023年摸排培育限上商贸企业11家,其中2家在3月实现入限。三是拟定《歙县外资外贸发展若干政策》并完成意见征求,待县政府会议研定后印发。《歙县促进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已由县政府办印发。四是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具体经办人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党组对2名具体经办人开展提醒谈话。
(11)法治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党组会研究明确局办公室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和法制审查人员并印发文件;2023年已完成全县5家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发证(另有1家注销,1家撤销申请);餐饮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任务已于2022年11月1日划入歙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2023年完成1200家餐饮经营单位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任务,完成95.1%。我局牵头负责的斗山、北关两个社区安装146家,完成99.3%。二是组织8名执法人员参加法治政府建设学习考试。2023年联合相关部门对6批次9家非煤矿山、4批次1家民爆物品、6批次13家加油站、2批次10家超市、147户餐饮经营单位、3批次28家小型服装加工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159个,已完成整改148个。组织开展盐业执法检查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现场检查。三是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歙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实施细则(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歙职成函〔2022〕47号)。四是4名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3名具体经办人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12)发挥电商对乡村振兴促进作用不明显。
整改成效:一是整改调度会学习二十大关于电商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有关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相关指示批示精神。2023年农产品网络销售5.8亿元,同比增长10.7%。我县获阿里平台2021年农产品数字化百强县第79名。2023年联合团县委共同举办歙县电子商务知识培训班。二是组织开展电商网点情况督查1次,对全县45个脱贫村网点梳理,分级分类管理,完善服务功能。三是研究建立村级电商网点提升方案。县政府办印发《歙县促进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促进电商发展纳入其中。四是党组主要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具体经办人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1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还存在短板。
整改成效:一是整改调度会学习习近平安全发展理念。联合县城管局、斗山社区、北关社区对147户餐饮经营单位开展燃气报警器专项检查,对安装不规范和未安装的31户发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组织人员对对县城区域内小型服装厂开展3批次28家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97个,已完成整改或限期整改;与产权单位歙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对接,已排除徽城镇中和街原商务服务中心业务房安全隐患。二是印发《关于印发歙县科商经信局岁末年初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歙县成品油经营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分管行业安全风险的检查,局内各股室开展安全风险自查。三是再次印发《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配套制度》给各股室,调整充实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四是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14)常态化疫情防控还存在弱项。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微信群对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开展宣传5次,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对各大商场超市开展常态化督查2批10家次。二是督查检查颐高广场、3次督查天润发超市市域社会现代化试点创建、文明创建工作等并督促及时完成问题整改。三是专题会学习《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办法(试行)》。及时开展暖民心行动、产学研对接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四是党组主要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的整改情况
(15)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并行文印发。与各分管领导及各股室负责人签订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二是支部组织生活会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是在干部会、巡察整改调度会上学习县纪委各项通报,抓好“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常态化开展警示。四是原分管领导、责任人员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16)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对各股室开展全覆盖“一岗双责”谈话 10人;分管领导对责任股室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二是对2019年以来谈心谈话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根据要求拟定2023年谈心谈话工作计划,2023年开展谈心谈话14人次,提醒谈话15人次。三是重新修订科商经信局《谈心谈话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原分管领导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2名责任股室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党组对1名责任股室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
5.关于“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17)为企解难力度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歙县工业经济提信心稳增长联系包保工作方案》,2023年走访帮扶企业160家次,对107户规上工业产值负增长企业梳理“一企一策”帮扶措施。二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对运行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2023年已帮助企业解决问题46个。建立完善歙县工业企业经济运行高频指标监测库,每月动态更新,确保平稳运行。三是重新修订《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四是2名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18)服务意识不够强。
整改成效:一是对接县政务服务中心按要求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服务窗口,党组会研究确定窗口工作人员;与县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歙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通过局工作群及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公布,企业共申报46个项目,预计补助资金超千万元;《歙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明确我局牵头负责放心家政和文明菜市2项行动。二是组织对2020-2022年3年县级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开展回头看,发现问题6个并及时整改。三是2023年开展《歙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涉企政策专场培训2次涉及350户企业,我局15名包保干部包保企业22户,点对点进行政策宣传。四是4名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3名具体经办人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19)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微信群、QQ群、公开平台等多渠道宣传政策,利用召开培训会、企业走访等方式面对面开展政策宣贯培训,对有意愿申报政策的企业及时上门辅导。黄山欧纬特汽配有限公司、奔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纳入2023年专精特新培育名单。二是每季度开展一次普法宣传,将中小投资者保护法律纳入宣传内容。2023年开展普法宣传3次,其中中小投资者保护法主题宣讲1次。三是修订《干部职工联系企业制度》,开展走访行动,面对面宣讲讲解政策。四是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0)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成效:一是全体干部会组织学习《中共歙县县委办公室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歙县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歙县纪委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清障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歙县纪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行风腐同查“前进一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二是2023年组织人员开展作风和效能建设督查5次,将查出的问题及时在干部会上进行通报。三是重新修订科商经信局《考勤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2名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2名具体经办人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党组对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6.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
(21)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
整改成效:一是及时追缴2名干部违规发放值班补贴交入县纪委账户。二是组织开展2022年9月以来发放津补贴奖金专项自查,未发现违规问题。三是重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原财务分管领导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2)超标准支出餐费。
整改成效:一是巡察整改推进会学习《关于印发〈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实施细则100条红线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歙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名责任人退交重复接待餐费及2020年6月、2021年7月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人员退交超标餐费交入县纪委账户。二是组织开展超标准支出餐费问题专项自查,未发现新的问题。三是重新修订《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四是原财务分管领导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7.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23)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力。
整改成效:一是已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专项资金自查,专题报告局党组;已将新安中心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剩余资金退还财政专门账户。二是组织相关股室开展专项资金自查,未发现问题。三是修改完善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原财务分管领导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4)工会经费管理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党组扩大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已设立机关工会独立核算账户,将计提工会经费单位部分和行政补助拨至工会账户;及时收缴3名编外聘用人员工会会费。二是开展工会经费问题自查,未发现新的问题 。三是重新修订《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四是工会主席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5)资产管理责任未压实。
整改成效:一是对上世纪末、本世纪初购置的电视机、激光视盘机、打印机、电脑等无法使用的设备进行摸底登记,按规定程序分批报废核销,2023年1月已报废16台。对新南街新南路33号原商务服务中心职工宿舍进行实地核实,按规定履行资产报废核销手续。二是组织人员对机关资产开展自查,建立台账。三是制定出台《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原财务分管领导、责任人员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6)个税代扣代缴义务履行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向涉及人员追缴应代扣个税,根据县税务局要求进行汇算清缴后,因按规定可以免税,将追缴款予以退还。二是组织对2019年9月以来相关票据进行清查,未发现新的问题。三是全体干部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四是原财务分管领导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责任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8.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
(27)领导班子分工不及时。
整改成效:一是党组扩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研究班子分工,并正式行文上报下发。二是对2022年以来班子分工调整情况进行“回头看”梳理,并调整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三是重新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四是党组主要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8)公务员年度考核程序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全体干部会议、支部组织生活会、巡察整改推进会学习《公务员法》、《党组议事规则》、最新《公务员考核规定》。二是组织人员开展选人用人情况自查,2019年以来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情况包含其中,未发现新的问题。三是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相关规定,2023年党组研究确定2名干部为四级调研员人选考察对象,1名干部为乡镇副科级事业单位正职人选考察对象,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四是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9.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整改情况
(29)中层干部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成效:一是党组扩大会议、巡察整改调度会议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歙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中共歙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的通报》。二是组织职能股室开展工作推进情况自查,未发现问题。三是重新修订科商经信局《选人用人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责任人员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党组对2名责任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30)交流轮岗力度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党组扩大会议、巡察整改调度会议、巡察整改推进会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歙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歙县科商经信局三定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单位内设机构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党组印发文件对部分股室人员进行交流轮岗。二是组织各股室开展选人用人问题自查,未发现新的问题。三是修订《选人用人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党组主要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1)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
整改成效:一是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歙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二是组织各股室开展选人用人问题自查,未发现新的问题。三是修订《选人用人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原分管领导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10.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32)党建工作责任制未落到实处。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机关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并以党组文件印发。二是开展党组抓党建工作自查,发现党组抓党建工作的问题3个,已制定“四清单”进行整改,召开专题会议2次研究党建工作。三是支部组织生活会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3年党组研究党建工作2次。四是原党建分管领导、责任人员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党组对原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
(33)落实“党建+”工作有差距。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机关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工作融入其中。制定2023年“党建+”工作方案,2023年创建申报“企业娘家人”党建品牌。二是开展党组抓党建工作自查,发现党组抓党建工作的问题3个,已制定“四清单”进行整改,召开专题会议2次研究党建工作。三是支部组织生活会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3年党组研究党建工作2次。四是原党建分管领导、责任人员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党组对原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
(34)党员发展工作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2022年10月以来召开8次支委会学习党员发展等党务知识;制定2023年党员发展计划。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支部工作制度。二是组织开展党员发展专项自查,发现问题 1个,已制定措施进行整改。三是编制党员发展流程图,完善支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程序。四是机关支部书记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5)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成效:一是支委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组部《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完成党员承诺16人并在公开栏予以公开。二是开展基层党建问题自查,发现问题6个,已制定15条措施进行整改。三是召开支委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组部《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开展培训。四是2名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责任人员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1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36)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二是按程序规范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相关制度规定,重新修订局《谈心谈话制度》。四是原党建分管领导、责任人员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党组对2名责任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37)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支部组织生活会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16名参会党员全部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及支委对2021年8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意见补充建立整改“四清单”。二是按照程序规范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三是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四是原党建分管领导、责任人员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党组对2名责任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38)“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支部组织生活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支委会研究2023年支部工作年度计划、2023年党课计划等。2次党员大会分别上了党课。2022年10月以来召开支委会8次,党员大会3次。二是开展支部工作问题自查,发现问题6个,已制定整改措施持续整改。三是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四是原党建分管领导、责任人员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党组对3名责任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39)“主题党日”活动流于形式。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支委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23年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其中特色活动1次。二是对单位2022年11月以来工会活动进行举一反三梳理,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制定支部工作计划,“主题党日”全年推进计划纳入其中。四是原党建分管领导、2名具体经办人员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党组对3名责任人员开展提醒谈话。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整改情况方面
12.关于“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40)主体责任未扛牢。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巡察整改调度会、党组扩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县委巡察“7+5”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歙县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举措〉的通知》。二是组织人员对2019年以来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发现新的问题。三是印发《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将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其中。四是原分管领导、责任人员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41)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
整改成效:一是收缴6名干部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交入县纪委账户。针对在涉外发展服务经费中列支公务接费和公务用车和在外资激励资金中列支2019年目标考核奖和公务接待费的问题,自2022年至今,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外资专项工作激励资金和利用外资专项资金15.2万元。二是对2019年以来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专项资金列支等进行自查,未发现问题。三是重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原财务分管领导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自我批评;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6512022;邮政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8号行政办公中心一楼;邮编:245200;电子邮箱:sxksjxj@163.com。
中共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党组
202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