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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歙县昌溪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8-22 09:19信息来源:歙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昌溪乡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相关重要内容应学未学,停留在简单传达文件,未结合自身工作开展研讨”等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3月15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等重要内容的学习,已编制全年研讨工作计划表,3月25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围绕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开展了1次研讨交流。二是2023年以来每月主题党日均制定了《昌溪乡主题党日学习计划》,3个村均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后续每月主题党日还将继续坚持。结合人事变动,修订完成《昌溪乡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昌发〔2023〕42号),各班子成员均联系一个农村党支部,基层理论学习质效不断提升。三是在1月18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开展对《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省委《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的学习,印发《昌溪乡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昌发〔2023〕31号),在机关管理制度中明确《理论学习管理制度》板块,规范全乡理论学习。四是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2)针对“政治执行力不足运行机制不够完善,统筹协调有欠缺,责任传导有落差”等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3月20日党委书记分别与3个村党总支书记谈心谈话,明确工作职责,提升村党总支书记政治站位;2023年3月10日前后昌溪村、双源村、万二村分别召开村“两委”会议,明确村级各项工作必须由村干部在乡干部的指导下独立完成,3个村联村组长参加会议并做强调。二是完成《昌溪乡村级履职四清单》和《昌溪乡联村工作组责任清单》,明确乡村两级干部职责明确村级应履职事项、应配合事项。三是完成修订《昌溪乡村班子及村干部考核办法》和《村干部绩效考核评分表》,将村干部的日常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对履职不到位的村干部给予相应处理并扣除绩效工资。四是乡党委书记对3个村联村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集中约谈,明确乡村干部的工作职责,减轻乡干工作负担。

3)针对“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3月17日党委会进一步学习了党委议事规则,并强调严格执行,由党政办分管领导强化党委秘书规范记录指导。2023年3月20日乡党政办分管领导昌溪乡党委副书记主持召开党政办部门专题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党委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文件精神,会议强调了要更加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范记录要求,党委秘书段红霞会上作了表态发言。二是2023年3月20日乡党政办部门专题会议全面自查了党委议事会议记录规范记录问题,发现会议记录书写不认真、记录简单、议题总结未注明等问题3个,列出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三是建立昌溪乡党委会议题制度,明确党委会议研究内容会前沟通要求。四是乡党委书记和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党委秘书向乡党委作书面检查。

3.关于“谋划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短板”的整改情况

4)针对“民生事业有短板”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3月1日成立昌溪自来水公司账务核查专班,由乡财政、纪检、水利等部门组成,全面清算核查昌溪自来水公司账目,4月13日形成资产移交昌溪村委会管理;责令双源村组织专人即时完成清理下坝组一蓄水池旁动物尸体并进行水源消毒处理,明确水源地日常管护专人,强化日常管护要求,目前水质良好;责令万二村于4月底前完成对万二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周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进行整治,全面坚决遏制粪污乱排现象;自筹安排资金1万余元对万二村、双源村主路路面损坏问题进行修复,并修建错车道3处缓解道路通行问题,后续将视情再做相关具体修复安排。积极向县民政局争取10万元资金支持,扩建改善公墓基础设施,新建棺墓16棺,新建骨灰盒墓42棺,满足群众需求。二是明确一名乡干为水利业务具体工作人员,要求各村全面核清乡域内水源保护地现状,确保全乡饮水安全,当前全乡饮水安全有保障。开展全乡道路情况排查,及时修补破损路面,按照实际情况排定错车道修建计划。三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已安排昌前美丽乡村建设、万二村口风貌提升2个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改善民生环境。截至2022年底,全乡“驻村夜访”已走访600余户次,收集群众反映各类事项282件次,为民办实事169件。四是水利分管领导、民政分管领导和交通分管领导3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3个村党总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5)针对“落实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不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主题党日于2023年3月10日对昌溪村密川组、太湖祠周边开展一次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整体环境。积极对接县文物事务中心,安排设计公司对方氏宗祠进行修复设计和预算编制,列入县乡两级共同推进的宗祠修复项目之一。成立方氏宗祠修复筹资领导小组,由昌溪村密川组知名人士组成,当前募捐工作已顺利进行,募捐额度已超3万元,待募捐资金确定后再行文上报县文物事务管理中心,实行以奖代补实施项目;明确一名昌溪村村干部为红旗组健身器材管护人员,及时上报县文旅体局更新健身器材3处,列入全县文旅体局“解民忧”工作安排,当前已全面完成全乡3个村健身器材维修更换;拆除万二村村口家禽养殖栏,并将该区域纳入万二村2023年“一事一议”项目进行平整硬化,彻底解决了黑臭水体问题。二是在2023年3月22日全体乡村干部培训班上组织开展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在全乡3个村组织开展一次全域环境整治,全面提升村庄环境卫生。3月1日、3月16日赴瓜坑坞开展了两次环保问题专项检查,4月20日向瓜坑坞4家养殖户发放整改通知,瓜坑坞4家养殖户购买了大容量水桶用于粪污还田,现场环境大幅改观。三是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2月、3月、4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中均安排了全域环境整治相关内容,制定环境分片包保责任,强化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四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管领导、文旅体分管领导和生态环保分管领导3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中环洁昌溪乡管理员进行约谈,督促其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6)针对“林长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林长日常巡林工作制度,2023年3月22日开展了一次政策业务集中培训。责令双源村对林地取石地进行整改复绿,4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就双源村上坝口五里亭处废弃堆土现场,积极编排申报乡村振兴局项目双源村五里亭农产品摊晒点建设,项目总投资53万元,当前已完工验收。二是开展了一次全乡非法占用林地摸排,暂未发现非法占用林地情况。三是制定《昌溪乡林长制、护林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林长制日常履职要求。四是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对乡林业站站长进行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7)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昌溪乡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排查了101个376条廉政防控风险点工作,并制定了昌溪乡2023年廉政防控风险点排查表;经查阅历史档案,2019年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昌溪村委会争取上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昌溪村泉水鱼养殖项目建设,建设面积约1200平方(见图纸);土地由黄山水墨昌源家庭农庄无偿提供。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所有权归昌溪村委会,由昌溪村委会与黄山水墨昌源家庭农庄合作经营使用,合作期限20年。合作期间内,黄山水墨昌源家庭农庄每年按照该项目资金金额的百分之六(6%)即24000.00元上交昌溪村委会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相关产权界限明晰无疑义。二是2023年3月28日制定了昌溪乡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谈话方案,要求各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部门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三是每年排查廉政防控风险点,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及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昌溪乡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谈话方案,督促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情况。四是昌溪村联村领导、乡纪委书记2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昌溪村党总支书记向乡党委作深刻书面检查。

8)针对“支持纪委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乡党委加大对纪委工作的支持力度,纪委相关重点工作均上党委扩大会讨论研究决定,加强对纪委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调整纪委班子人员,增强纪委班子力量。2023年3月17日经党员会研究决定,调整一名乡干为中共昌溪乡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增加一名乡干为纪检干事。二是乡党委加强对纪委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多次在党委会上研究纪委监察相关工作。每季度听取乡纪委书记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疑难杂症、纪委创新工作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三是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昌溪乡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会上研究部署了昌溪乡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任务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任务清单,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工作任务。四是乡党委书记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

9)针对“警示教育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在2023年1月18日乡村干部大会、3月22日乡村干部培训会、3月28日党委扩大会、4月4日万二村流动党委会上均对乡村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乡村干部大会上通报,以案示警。2023年5月9日把乡近三年违规违纪案例梳理后再次进行通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并于2023年2月27日双源村组织63名党员干部、2023年3月31日昌溪村组织121名党员干部参观歙县廉政三示教育基地。二是由乡纪委、党建办、党政办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对乡村干部上班时间及“八小时外”进行督查。在2023年3月16日全乡干部大会、每周四夜学、3月22日全体乡村干部培训会、4月4日万二村流动党委会、4月28日五一节前全体乡村干部会议上多次学习相关文件及学习警示教育读本聚焦党员领导干部赌博酒驾问题案例。2023年5月9日全体党员干部开展相关文件学习,通报近年来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酒驾醉驾的典型案例,并签署歙县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拒绝“参与赌博”“酒驾醉驾”承诺书52份。5月10日结合主题党日,各村组织参会党员签订了拒绝赌博、酒驾醉驾承诺书113份。乡党委、乡纪委配合深渡镇派出所多次在本乡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明察暗访、实地督查开展打击赌博专项行动,暂未发现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根据县纪委要求,我乡制定了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年”活动方案,并按照“清廉村居建设年”活动计划表开展“关键少数”“照单履责”、建设“清廉阵地”等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2023年4月重新修订了《昌溪乡村班子及村“两委”干部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紧盯重要节日重要时间点提前进行纪律提醒,组织开展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督查,持续开展好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和“八小时外”自我监督管理。四是乡党委书记、乡纪委书记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7.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10)针对“乡纪委三转不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2年11月28日昌发〔2022〕97号关于调整昌溪乡党政领导分工的通知,明确乡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不得承担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二是乡纪委书记对承担的其他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23年5月9日党委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纪委职责,明确乡纪委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照单履职。三是2023年4月修订了《昌溪乡机关干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相关审核人员。四是乡党委书记、乡纪委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11)针对“监督存在弱项”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3月7日党委扩大会上学习了相关文件,并对乡党委书记、乡人大主席、乡党委副书记3名班子成员发放了廉情抄告书。乡纪委积极督促班子成员完成2022年述职述廉报告,更新完善2023年廉政平台个人情况,积极参与乡里各类重点事项的会议及重点工作。昌溪村于3月10日召开了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会上对2021年11月20日昌溪村集体经济分红1.9万元的情况进行通报。乡纪委组织相关人员对乡村振兴、黄板插扦、森林防火开展了督查,发现的3个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立行立改并整改到位。二是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每天自学1小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工作部署,积极参加县纪委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斗争意识和斗争本领,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水平。一季度乡纪委联合相关部门对乡村干部值班值守、除夕夜烟花爆竹禁放、森林防火、绿色茶园黄板扦插、乡村振兴工作等工作开展“四不两直”督查共6次,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信访件1件,已了结处理。督查检查中发现的村干部违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线索件2件,1件立案审查,1件诫勉谈话处理并收缴违规所得0.23万元。三是2023年5月9日在党委扩大会上学习相关文件,提高同级监督履职能力四是昌溪村联村领导、乡纪委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昌溪乡财政所所长、昌溪村党总支书记向党委作深刻书面检查。

12)针对“发挥村监委作用不够”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3月22日开展了乡村干部培训班,乡民政干部对三个村监委进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内容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我乡根据县纪委文件要求,扎实开展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分别于3月7日、4月17党委(扩大)会议和3月14日全体乡村干部会上对整治的内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专项整治整改自查自纠“回头看”等工作进行学习并安排部署,要求相关部门及三个村对照文件的整治内容,及时对本村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摸底和自查自纠。3月15日由乡纪委、乡党建办、乡财政所及乡民政办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了专项督查小组对所辖三个村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公开阵地2个,公开内容3个,公开时间2个,公开形式6个,公开管理11个共24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确定专人对公开栏进行维护管理。2023年3月28日制定了《关于昌溪乡开展2023年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督查计划的通知》,按规定每季度开展1次督查。2023年1月、4月对三个村进行两个季度督查,发现问题16个,目前已督促整改到位。二是2023年3月28日制定了《关于昌溪乡开展2023年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督查计划的通知》。三是2023年5月9日开展了村监督委员会专题培训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歙县村(居)“小微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歙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若干规定》《歙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管理的规定》等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各村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加强村级监察联络站监督作用,乡纪委也将不定期进行四不两直督查。四是民政分管领导、乡纪委书记向乡党委作深刻书面检查。

8.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

13)针对“担当作为不够”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乡党委会研究确定宅基地审批分管领导经办人,明确宅基地审批管理要求,于3月1日在各村组张贴了宅基地管理公告。2022年3月22日举办宅基地管理培训班。完成2022年全乡42名死亡人员是否符合殡葬政策情况核实,提交乡人社办汇总报县人社局,对符合丧葬政策的给予发放补助金。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的管理,建立了全乡土地巡查队伍,明确2名乡干为日常巡查人员,同时明确了日常监督管理要求。三是2022年3月22日在乡村干部培训班上,分管领导对全体乡村干部开展了一次宅基地审批及殡葬管理业务培训,结合一封信、宣传栏公告等形式对全乡农户进行一次全面政策宣传。同时结合土地巡查队伍日常巡查,常态化掌握全乡农民建房情况,规范有序建房行为。四是宅基地审批分管领导和民政分管领导2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2023年3月20日乡民政分管领导约谈社会事务办经办人员,并提醒谈话。

14)针对“公示公开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5月对昌溪乡2022年救灾资金发放情况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及三个村公开栏上再次公示,未收到群众任何投诉意见。今年以来严格按照《歙县村务公开事项目录》及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公开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截至目前未收到群众公开方面的投诉意见。二是2023年3月22日开展了乡村干部培训班,对3个村党总支组织委员、监委会主任和报账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学习公开内容清单,要求及时公开党务村务财务内容,做到信息公示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3月28日制定了《关于昌溪乡开展2023年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督查计划的通知》,按规定每季度开展1次督查。2023年1月、4月对三个村进行两个季度督查,发现问题16个,目前已督促整改到位。按照县纪委监委及三务公开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我乡扎实开展三个村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专项督查小组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公开阵地2个,公开内容3个,公开时间2个,公开形式6个,公开管理11个共24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确定专人对公开栏进行维护管理,持续加大三务公开推进落实力度,不定期督查,确保长治长效。三是2023年5月9日开展了村监督委员会专题培训班,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歙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各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履职能力。四是乡民政分管领导、乡党务财务分管领导2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3个村党总支书记向乡党委作深刻书面检查。

9.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5)针对“村干部违规承包工程”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时任村监委主任违规插手承包本村工程项目的问题,2023年2月16日乡党委违纪问题立案审查,4月29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获利0.5万元予以收缴上缴财政。2023511的昌溪村党员大会上,由昌溪乡党委副记汪振向全体党员宣布处分决定,并开展了警示教育。二是4月17日党委会学习相关文件,研究我乡深化开展村级小额工程项目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2022年3月份以来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万元以内的、建设地点在我县村的小额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纠治村干部违规插手、违规承揽转包工程项目,村干部违规套取项目资金,工程量与实际不匹配及其他方面的四个问题。共摸排24个项目,自查自纠6个问题,目前已整改3个问题。4月17日党委会学习了相关文件,研究部署我乡关于严格规范行政村干部从事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我乡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共26人填写了行政村干部从事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报告表并作了承诺。三是2023年4月29日修订了昌发38号文件《昌溪乡小额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村“两委”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近亲属不得承包或变相承包本村工程项目。四是昌溪村联村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昌溪村党总支书记向乡党委作深刻书面检查。

16)针对“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2年3月7日乡党委扩大会上进一步学习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积极对接县资规局及相关部门,争取县级支持。昌溪村凌家巷榨油坊项目待乡村空间规划审批后,实施耕地占补平衡计划,再行审批;双源村产业发展中心(茶叶主题民宿)项目用地,原属村中集体建设用地,改建产业发展中心未改变土地性质,现将行文上报县发改委予以立项,待立项后予以报批;规范执行昌溪乡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整理全乡在建项目档案。二是将申报项目用地、林地要素等要素保障,纳入党委议事规则。三是修定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四是分管领导、昌溪村党总支书记、双源村党总支书记向乡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17)针对“项目验收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3月20日昌溪村联村领导与县委第一巡察组工作人员、设计公司负责人、昌溪村监委主任走访昌溪乡昌石公路凌家巷节点建设项目的拦水坝工程,现场核实测量拦水坝工程。2023年3月28日、4月14日,昌溪村联村领导、昌溪村监委主任以及测量公司代表再次现场测量标高,并出具测量实况图,确认工程完成情况符合设计高度要求。二是在乡纪委前期完成全乡村级小额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次巡察成立全乡村级小额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领导组,开展村级小额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修定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同时强化日常项目管理办法的学习,特别强调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档案影像资料管理,包括隐蔽工程的验收报告、图片等。四是昌溪村联村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0.关于“村级“三资”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

18)针对““三资”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村级三资管理办法》。二是对2021年以来,全乡党委、政府发文的制度类文件进行全面筛查,对编制时间过长,且不符合当前实际的《昌溪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昌溪乡村班子及村干部考核实施细则》2项制度类文件进行修订。三是制定《昌溪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昌发〔2023〕48号)建立规范性文件适时废除、修订的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分管领导和“三资”中心主任向乡党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19)针对“资产资源监管缺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将昌溪村的新旧村部大楼和2022年1月双源村茶厂购买的茶叶加工设备全部纳入固定资产管理;4月1日万二村村民代表大会上对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的万二村村茶厂旧址和周边土地使用权在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通报。二是全乡村级资产资源发包情况是否经过江南产权交易平台进行集中排查,排查6个资产资源发包项目,经查,5个资产资源发包项目均通过江南产权交易平台交易,1个项目(水墨昌源家庭农场泉水鱼养殖项目、租金2.4万元)未上平台,经进一步确认,该项目签订的为《合作协议》并非经营权转让,并报县农业农村局。三是已于3月22日组织乡干部开展固定资产登记、村级资产处置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重新修订完成我乡《村级三资管理办法》。四是分管领导、3个村党总支书记向乡党委作深刻书面检查。

20)针对“超审计定案数支付项目款”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3月9日乡财政所追回石际新村场地硬化及排水沟项目多支付项目款243.62元。二是在乡纪委前期完成全乡村级小额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次巡察成立全乡村级小额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领导组,开展村级小额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未发现类似超审计定案数支付项目款问题。三是明确项目支付经办人、分管领导、财政所长、主要领导签字认可程序。四是2023年3月20日乡党委副书记对乡财政所长提醒谈话。

21)针对“村干部违规领取工资报酬”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完成巡察指出的2019年来万二村2名村干部共计5560违规领取报酬的追缴、双源村1名村干部共计5500.8元违规领取兼职报酬的追缴、昌溪村1名村干部违规领取兼职报酬2160元的追缴。二是对全乡2019年来违规领取村干部兼职报酬摸排工作,自查自纠发现仍有4名村干部违规领取兼职报酬,已完成追缴3932.6元。三是制定《昌溪乡乡村组干部待遇实施办法》(昌发〔2023〕49号),明确兼职报酬实施标准。四是分管领导向乡党委作深刻书面检查。

11.关于“财务制度管理不严”的整改情况

22)针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收回救灾救济资金6800元,开展一次自然灾害生活困难群众摸排,共摸排出10户困难群众,经2023年4月29日党委扩大会研究通过,公示无异议,重新发放到户。经排查,2020年以来,全乡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04.1万元发放到2025户,严格按照应急救灾资金使用办法执行。二是对2021-2023年以来的救灾救济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未发现违规使用问题。三是分别在3月17日的党委扩大会和3月22日的乡村干部业务培训会上学习了《安徽省内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四是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3)针对“款项支付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在党委扩大会上就2021年2月跨期报销2017-2019年计划生育四项手续费支出11182.16元进行了通报,明确要求各项财务报销序时规范要求;就万二农家乐护磅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组织了一次建设情况“回头看”,万二农家乐护磅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建设内容符合目标要求,验收满2年后未出现质量问题。责令党政办核实巡察点出的食堂未就餐人员代签到和支付餐费情况,追缴多支付餐费182元。二是全面开展一次2022年至今是否存在未就餐代打勾不规范支付餐费、跨年度报销、未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质保金、有账未报等情况。本次巡察整改以来,未发现有未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质保金、有账未报等情况;对2022年食堂就餐情况进行回头看,并组织全体乡干抽查核对2022年3月、6月、9月、11月食堂就餐签到情况,追缴多支付费用396元。三是修订完善《昌溪乡机关管理制度》及《小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财务报销周期规定和项目资金结算等,明确相关管理规定。四是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乡财政所长向乡党委作深刻书面检查。万二村联村领导就万二农家乐护磅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款未按合同约定扣质保金问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2023年3月20日,机关后勤分管领导约谈党政办后勤管理干部食堂承包人,并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弱项”的整改情况

24)针对“村级党组织后备力量不足”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为昌溪村配备1名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村干部。已在万二村摸排出2名全日制本科生村级后备干部。二是对全乡3个村开展后备干部摸排,每个村均配备3名村级后备干部,且均有1名全日制大学毕业生。三是在5月9日乡党委会上集中分析研判村级后备干部形势,按照《歙县年轻村干部成长“三苗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年轻干部培养。四是乡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5)针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关于召开2022年度昌溪乡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全乡11个支部均已开展组织生活会,所有参会党员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安排10名机关党员和乡党委书记对全乡10个农村支部1个机关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指导。三是5月5日印发《昌溪乡关于提升组织生活会质效的通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四是昌溪村联村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昌溪村党总支书记向乡党委作深刻书面检查。

13.关于“干部管理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26)针对“对干部的管理‘宽松软’”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在3月22日村干部培训班上组织学习相关文件4月1日乡纪委牵头对乡村干部工作作风问题开展1次全覆盖督查,发挥基层监察联络站作用,自2022年10月以来,每月开展“监事日”活动6次。二是结合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2022年度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谈话,对全体乡干部开展1次谈心谈话,提升干部工作作风。对全体乡村干部开展1次廉政教育。三是已完成《昌溪乡机关干部积分制管理办法》和《昌溪乡村班子及村干部考核实施细则》修订,将绩效工资分为平时绩效和年终绩效,加强村干部日常监督。四是乡党委书记组织委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2名乡干部提醒谈话处理。

14.关于“选人用人存在短板”的整改情况

27)针对“干部提名推荐方面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已对无法胜任的干部明确由组织委员为思想包保人、明确由业务分管领导作为工作包保人,每月进行1次谈心谈话,该干部思想状态良好。二是已于2月27日召开县委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了选人用人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在3月份党委会上再次通报乡党委向县委作出的书面检查,进一步提升干部提名推荐的政治意识。三是在3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强化班子成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政治素质,提升组工业务水平。四是时任党委班子全体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

28)针对“干部培养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3月21日印发《关于昌溪乡干部设岗定责的通知》(昌发〔2023〕27号)对新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设岗定责;对2021年以来新招录的1名公务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一对一”导师帮带,每名新入职人员均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帮带。二是2023年3月22日组织开展一期乡村干部培训班,由班子成员及业务骨干进行授课,我乡39名乡村干部参与培训。完成我乡“宣传思想工作组”人员进行调整,提升干部综合文字能力。三是完成《昌溪乡机关干部积分制管理办法》,对乡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积分制管理。四是乡党委书记、乡党委组织委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整改情况方面

15.关于“少数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29)针对“集体资产资源管理问题依然突出。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本轮整改工作,开展了一次集体资产专项排查工作,各村根据2022年清产核资系统中的核查数据分村建立了三资台账,按照台账与财务部门的新中大记账系统进行比对核查,确保了我乡三资系统中的核查数据与会计部门入账的账务系统相匹配,经自查核实,全乡3个村资源为集体土地总面积24974.38亩、林木资产145347.02立方米,资产总计5211.7万元后续将进一步抓好日常管理。立行立改,积极向县民政等有关部门争取10万元资金支持,新建棺墓16棺,新建骨灰盒墓42棺;目前已完工验收。同时推进凌家巷节点殡葬摸底,完成摸底上报158棺,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二是自巡察整改反馈以来,在集中整改阶段乡党委每周调度整改工作,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每年开展1次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上报。三是乡纪委已建立整改监督台账,开展整改日常监督1次,促进乡直各部门整改任务落实。四是乡民政分管领导、乡“三资”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820051;邮政地址:歙县昌溪乡人民政府,邮编:245231;电子邮箱:33403410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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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