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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雄村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8-22 09:34信息来源:歙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1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对雄村镇党委及所辖6个村党组织开展巡察。202326日,县委巡察组向雄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乡村振兴有关精神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梳理2021年度应学未学内容,于2023年3月13日、3月20日,在镇村干部会议上,对梳理出的应学未学内容进行了补充学习;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雄村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第十专题,2023年以来镇村干部会议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及“三农”工作重要讲话精神6次,占比40%。三是2023年6月7日,制发《雄村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雄发〔2023〕38号),明确了干部会议学习制度。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深入。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3月10日,在党委扩大会上,结合我镇生态环保工作,对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两会期间、2020年4月和2021年4月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并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论述。二是2023年4月12日,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战略部署纳入《雄村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第十四专题。三是2023年6月7日,制发《雄村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雄发〔2023〕38号),明确了干部会议学习制度。四是时任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针对主题教育学习不重视。

整改成效:一是4月12日,镇党委书记同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谈话,7名同志在2月27日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镇党建办已完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档案的重新整理,材料共13卷。二是主题教育学习档案材料已完善,明确了专人进行管理;2022班子成员撰写的述职述廉报告均将党史学习内容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三是3月28日,在党委扩大会上学习《关于加强对县管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监督的暂行办法》(歙纪发〔2022〕20号)文件精神。1月16日,制定《雄村镇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镇党建办负责民主生活会材料预审把关。四是相关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4)针对制度制定不合规。

 整改成效:一是修订完善《雄村镇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雄政〔2023〕58号),并抄送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备案。修订完善《雄村镇关于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雄政〔2023〕55号)。二是我镇财政、卫健、资规等部门现有执法证人员比例为60%,成立了综合执法大队,正常开展教育培训,2023年再次组织8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聘请久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镇村法律顾问,为我镇村民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审查镇村民事、行政合同10余份,提供20余条修改意见。三是2023年5月8日,在镇村干部会议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雄村镇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7月3日再一次在镇干会上学习修订完善后的《雄村镇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雄村镇关于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四是主要领导及相关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对具体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5)针对党委研究事项未执行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具体工作人员对外出学习未撰写心得体会之事做出了检讨说明;分管领导对具体工作人员谈心谈话,并提出了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考虑沿江四个村留有自备船,经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防汛应急船由各村自行调剂解决。二是梳理出2022年度党委研定事项13条,已完成13项,对需要常态化推进的事项持续督办。三是制定《党委(扩大)会议定事项提示单》,目前登记事项10条,已完9条,1条持续关注中。四是相关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6)针对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管理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4月24日,制发《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谈话工作的通知》,5月上旬,对所辖6个村党组织书记开展谈心谈话,督促树牢纪律规矩意识,提高履职能力。2023年以来开展2期书记论坛,4月24日-28日组织6个村书记参加全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视频培训班,4月15日组织各村书记前往祁门县响潭村学习基层治理经验。二是结合巡察进驻后立案查处的3名党员违纪违法案件,制发通报3期,开展处分决定宣布会和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各3次,制发《雄村镇关于开展拒绝“参与赌博”、“酒驾醉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入开展“五个一”行动,朱村村、浦口村、雄村村组织党员参观歙县三示教育基地。三是2023年2月,对村党组织书记年度实绩开展考核,对考核优秀的2名村党组织书记予以表彰,对考核靠后的村党组织书记进行督促提醒。6月30日,根据《关于印发<歙县村班子及村干部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发《雄村镇村班子及村干部考核办法》,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提升村班子战斗力。四是党委书记、两位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各村党组织书记在县委巡察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关于“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偏差”的整改情况

7)针对疫情防控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成效:一是多次召开计生专干例会,传达学习国家第九版疫情防控方案和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关于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政策措施的通知》跟进学习中央及省市县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在全体镇干会议学习《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指南》;传达学习省市县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并部署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二是成立雄村镇农村疫情防控和诊疗应对工作专班;各村成立疫情防控小分队,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摸排重点人群健康和生活状况,安排车辆送诊有需要的老人、小孩和困难人群。2022年12月10日制定我镇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应接尽接原则,优化接种服务,开展疫苗接种工作;2022年12月24日召集各村书记、卫生院院长部署老年人退热药发放工作,即日开始首先对80岁以上常住我镇老年人发放退热药品。三是继新冠肺炎乙类乙管之后持续开展一系列传染病防治和健康知识培训,开展系列爱国卫生活动,增强老百姓健康意识,做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8)针对抓安全生产不力。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2月20日,雄村镇应急管理分管领导组织联村干部、两委干部现场察看观光亭安全隐患,并提出建议方案;2月23日柘岱村召开两委会,同意按建议方案进行维修,同时按程序报雄村镇备案。2023年3月10日开始维修,现已排除隐患。二是2023年以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风险排查,共排查出安全隐患18处,针对性制定措施,已消除安全隐患18处。在春节、清明等重要节点,开展渡口安全检查3次,聚集场所安全检查2次。三是2023年4月1日,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雄村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23年4月28日,在镇村干部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雄村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上作自我批评。

9)针对部分重点项目进度缓慢。

整改成效:一是雄村景区旅游设施及业态打造项目,雄村村负责征地工作。征地工作分2期开展,其中1期已经完成征地,并于2023年5月7日进行清表;2期已成立专班,责任到人,持续入户做工作,争取早日完成征地;卖花渔村徽派盆景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于2022年12月25日完工,2023年1月11日通过验收,目前正在审计中。二是加大对在建项目的管控力度,2023年辖区内在建项目6个,其中两个项目进度迟缓,已由分管领导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三是2023年5月4日,修订完善《雄村镇关于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雄政〔2023〕55号),加强对项目施工进度的监管。四是相关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上作自我批评,主要领导对联村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10)针对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宣传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新徽菜 名徽厨”活动的举办,开展了反电诈宣传活动,同时各村结合“驻村夜访”有针对性的对农村老人、妇女进行反电诈宣传,提高了反电诈意识。二是对创建“无诈村”“无诈机关”工作进行安排,并成立了雄村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在每月的综治例会上对网格员进行培训和强调,要求其加大走访宣传力度,维护群众“钱袋子”安全,切实发挥网格员的作用。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1)针对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成效:一是根据《歙县全面推进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取消使用《帮扶手册》,不再保留户档。已对2022年到户产业项目档案中监督电话出现的逻辑错误进行修正。二是2023年3月,完成了脱贫户和监测户“一户一方案”措施制定;2023年5月,完成了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入户大排查工作。三是召开防止返贫监测集中排查会议,对帮扶干部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以来制定下发工作提示单3次。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相关领导就帮扶工作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对具体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存在短板”的整改情况

12)针对帮扶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联村领导与浦口村党支部书记开展谈心谈话,对其政策掌握不清问题进行了批评。朱村2户监测户和2户脱贫户帮扶人再次入户对产业到户项目进行了培训。二是结合“一户一策、一人一方案”工作部署,组织全体帮扶干部入户宣传帮扶政策;结合大排查工作,组织帮扶干部再次开展宣传帮扶政策。三是2023年5月9日,召开防止返贫监测集中排查会议,对帮扶干部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以来制定下发工作提示单3次。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相关领导就帮扶工作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对两个村党总(支)部书记提醒谈话。

13)针对产业发展项目摸排不够精准。

整改成效:一是经朱村村两委会议讨论通过,朱村小龙虾基地项目调整为种植紫芋。二是我镇2023-2035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审核梳理,调出不适合项目8个,新增18个。三是2023年5月4日,修订完善《雄村镇关于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对项目前期谋划作出了明确要求。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4)针对存在耕地非农化现象。

整改成效:一是经核实,富岱高标准农田中茶厂建成至今已近20年,目前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且该茶厂一直未改变建筑风貌。应急水源临时征地地块已于2023年2月恢复了耕种条件,5月份农户已经种植完毕(主要为玉米和青豆)。二是常态化开展巡田,2023年以来共巡田150余次。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八不准”、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等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宣传,张贴海报20余份,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三是加强农用地监管,加强执法力度。四是时任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5.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15)针对涉及生态类重点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召开松材线虫防控部署会、推进会,并对疫点小班加强检查、督查,约谈施工方2次,共除治15270株,打孔注药21000株。2023年黄板扦插6016亩,4月底前全部完成任务。二是2023年3月13日,在镇干会上部署绿色防控工作;4月28 日,在镇村干部会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示批示精神。三是将绿色防控、松材线虫病防治纳入雄村镇党委政府工作考核内容;2023年以来开展绿色茶园防控工作督查3次,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督查3次。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同时对镇林业站站长提醒谈话。

16)针对生态环境日常管控不扎实。

整改成效:一是对2022年我镇秸秆禁烧工作存在的不足深入分析并布置了工作任务,确定了2023年度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对全镇范围进行划片包保工作进行部署;结合“最干净城市”打造,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同时加强对村保洁员工作的督查。二是4月5日在柘岱村开展了保洁员培训教育,加强了对卖花渔村保洁员队伍的整合;每月对中环洁公司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春节、五一等节日均开展了全域环境整治。三是开展“六好户”评比活动,共推选出“六好户”3户,2023年获县“文明家庭户”2户,申报县级“最美家庭1户。四是相关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6.关于“村集体经济发展有短板”的整改情况

17)针对村集体经济全县排名倒数。

整改成效:一是3月6日、8日,分别到柘岱村、鲍庄村召开流动党委会,镇领导班子、联村镇干、村三委成员参加会议,对现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来源进行分析,对预计收入进行谋划。印发《雄村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升年行动方案》,制定2023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来源主要措施鲍庄村6条、柘岱村4条。截止截止2023年6月,鲍庄村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4.42万元,柘岱村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28.45万元。二是4月11日结合各村实际,制定“一村一策”;4月15日带领6个村书记前往祁门县响潭村学习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和运营模式。三是4月21日,雄村镇召开第一期书记论坛,6个村书记围绕“村集体经济提升、产业发展谋划”开展讨论学习,4月24日,通报《雄村镇第一期书记论坛排名情况说明》,纳入年终考核分值。四是相关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镇党委书记分别对相关联村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18)针对镇村强村公司虽然已经成立,但目前发展思路还不清晰,存在观望思想,未运营任何项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也基本未运营。

整改成效:一是截至5月全镇6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劳务承揽、乡村旅游运营、居间服务、资产资源出租等方式运营产生集体经济收入232.29万元。二是2023年4月15日带领6个村书记前往祁门县响潭村学习强村公司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营,拓宽视野与发展思路。三是4月21日,雄村镇召开第一期书记论坛,6个村书记围绕“村集体经济提升、产业发展谋划”开展讨论学习,4月24日,通报《雄村镇第一期书记论坛排名情况说明》,纳入年终考核分值。截止6月雄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手工制作体验运营产生经营性收入1.19万、浦口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民宿运营产生经营性收入3.35万元。四是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9)针对闲置集体资产盘活利用率低。

整改成效:一是将浦口村精干麻厂及水运队纳入“三江口民宿产业群项目”,县农文旅集团配合雄村镇,由浦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朱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共同出资,注册成立“黄山三江古渡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运营该项目,目前已经完成《三江口民宿产业群项目计划书》;2023年4月,经雄村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将新厅打造为雄村村集体项目--传统糕点创意手工馆,将王茂荫故居清廉馆融入雄村镇宰相故里实训基地。二是浦口村开展了闲置资产摸底排查,共排查出闲置资产4处,列出计划争取项目4处。三是2023年5月6日,修订完善《雄村镇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雄政〔2023〕59号),加强对村级资产资源的管理。四是相关联村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情况

20)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缺项。

整改成效:一是4月6日,组织召开雄村镇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梳理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3年7月4日,梳理报送雄村镇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情况报告。二是4月24日,制发《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谈话工作的通知》,谈话对象覆盖全体镇干、村干,明确谈话内容、时限要求;5月底前“一岗双责”谈话全部完成。三是研究制定《2023年度雄村镇党委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明确其为本年度主要任务和考核依据。四是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不足。2019-2022年党风廉政风险点防控清单未制定。

整改成效:一是研究制发《2023年度雄村镇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防控清单》;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专题会,传达学习《2023年度雄村镇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防控清单》。二是制发《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谈话工作的通知》,谈话对象覆盖全体镇干、村干,明确谈话内容、时限要求;5月底前“一岗双责”谈话全部完成。三是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以来,在镇干会、镇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论述》8次,4月17日-4月18日,镇纪委赴所辖6个村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发现8个方面问题,制发督查通报1期,督促各村立行立改。四是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2)针对“一岗双责”谈话质量不高。

整改成效: 一是4月24日,雄村镇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上,对2023年“一岗双责”谈话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一岗双责”谈话要求,谈话在聚焦主业主责的同时,还要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县委巡察整改、廉洁自律情况和“八小时外”、“从取舍起”廉政品牌认识等一并进行,督促各位领导谈话不要“走过场”。二是4月24日,制发《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谈话工作的通知》,谈话对象覆盖全体镇干、村干,明确谈话内容、时限要求;5月底前“一岗双责”谈话全部完成。三是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以来,在镇干会、镇党委扩大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论述》8次,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四是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党委书记就“一岗双责”谈话质量不高问题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提醒。

8.关于“镇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23)针对信访件查办效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2月8日,召开镇纪委工作例会,对信访件超期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明确2023年信访件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把握时序进度及时查办。2023年收到上级交办业务内信访件1件,按时办结。二是按照要求,责任领导和纪委副书记坚持每天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认真撰写学习心得3篇;结合“清廉村居建设年活动”,4月21日,5月15日对镇纪委班子成员、村监委主任开展培训,5月18日,组织48名村三委干部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年活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5月29日组织镇村干部开展党纪法规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三是4月22日,制发《雄村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考核办法》,并在4月24日镇纪委委员、村监委主任工作培训会上进行学习传达。四是责任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24)针对对农村党员监督管理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5月6日,制发《雄村镇关于开展拒绝“参与赌博”、“酒驾醉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入开展“五个一”行动。二是结合五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镇村党员干部签订《歙县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拒绝“参与赌博”“酒驾醉驾”承诺书》,5月29日,组织镇、村干部开展党纪法规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利用微信群、党员群宣传中央及省市县通报的赌博、酒驾醉驾等典型案例9次。三是结合巡察进驻后立案查处的3名党员违纪违法案件,制发通报3期,开展处分决定宣布会和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各3次,强化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四是责任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对6个村监委会主任提醒谈话。

25)针对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新增注册率缓慢。

整改成效:一是镇党委书记对小微权力注册工作作进一步部署安排,要求镇村干部把握春节返乡高峰,入户注册。二是2023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三轮“小微权力”集中入户宣传推广,坚持每周一调度,抢抓春节返乡机遇,新增注册3865人,合计注册8304人,占户籍总人口数62.4%。三是制发《关于印发<雄村镇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每月按照县纪委要求进行同步公开公示,并填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监督事项公示内容清单表》,持续推进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2023年共办结投诉件7件,均获得满意评价。四是责任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9.关于“‘为民解忧’有缺陷”的整改情况

26)针对服务群众意识不强。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各村卫生室每月及时整理药品清单,不足的及时补充。浦口村按照村卫生室“派驻人员”工作时间安排表规范上下班;同时制定了村医坐班制度,各村卫生室均规范执行,钉钉打卡,手机保持二十四小时畅通。二是开展村医坐班督查,督促村医规范坐班。三是2023年3月16日村医例会上卫健分管领导、雄村卫生院院长对全体村医开展集体谈心谈话,要求其严格遵守村医坐班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四是相关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0.关于“村级三资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27)针对资产管理不完善。

整改成效:一是所辖6个村已完成2022年度清产核资,对系统数据进行了修正,与村级财务固定资产数据一致;核实朱村村夏坑老村委会办公用房出租一事,已补充履行村事乡审程序。二是2023年4月27日,在镇村干部会议上,镇纪委就村事乡审的范围和程序进行了培训。三是2023年5月6日,修订完善《雄村镇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对村“三资”管理明确了要求。四是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8)针对资源管理有短板。

整改成效:一是向县文物事务中心申报鲍庄村镇龙桥维修项目;聘用两名国保管理人员和两名省保文保员,负责国保、省保单位的日常巡逻和维护管理。二是开展不可移动文物古建筑排查,古建筑较多的雄村村每年春节期间组织队伍开展巡逻打更,宣传禁燃。三是2023年4月28日组织镇村干部学习《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开展文物宣传;修订完善《雄村镇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对村“三资”管理明确了要求。四是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镇文保员提醒谈话。

29)针对承包款收缴不及时。

整改成效:一是经核实,鲍庄茶厂原承包人因身患重病后无法经营茶厂,鲍庄村委会已与其终止承包合同;2023年4月,通过江南产权交易中心重新对外发包,中标人及时缴纳承包款5000元,今年茶季茶厂正常运营。二是对2020年以来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情况进行摸排;共排查发现问题4个,整改1个,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3个督促村集体及时催缴,按程序终止合同1个。三是2023年5月6日,修订完善《雄村镇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范对资产资源发包的管理。四是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30)针对专项资金拨付进展滞缓。

整改成效:一是对徽州古城服务区征地补偿款进行清理,完善台账,待项目结束后,及时把结余资金按原渠道返还。核实了公益林拨付情况,2020年、2022年村集体公益林补助,已于5月16日按要求拨付到各村;制定了2023年共青团、妇联专项工作经费使用计划,截至目前共青团经费已使用99.66 %,妇联专项工作经费已使用80%。二是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发现问题3个,已整改3个。三是2023年5月6日,修订完善《雄村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雄政〔2023〕57号),明确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四是相关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有偏差”的整改情况

31)针对公积金缴存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经核实,2019年新进的3名职工在2019年10月份工资表中显示缴纳了入职当月的公积金,实际从公积金中心系统导出的数据显示,其3人2019年10月公积金未缴入。二是对2019年以来的公积金测算进行了自查自纠,发现三人于入职当月缴纳了公积金,2023年3月,其3人将多缴纳的公积金退缴至镇财政所账户。三是2023年5月6日,修订完善《雄村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公积金缴存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市、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执行。四是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3.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有短板”的整改情况

32)项目移交手续不健全。

整改成效: 一是鲍坑道路拓宽硬化、朱村村中主路停车场建设、朱村次主路建设工程中《项目竣工移交书》已将遗漏部分补充完毕。二是对其他移委项目档案资料进行梳理,发现部分资料公章未及时加盖,已经整改5处。三是2023年5月4日,修订完善《雄村镇关于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雄政〔2023〕55号),对相关内容进行规范。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具体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33)针对施工合同内容未响应招标文件。

整改成效:一是经核实,柘岱村柘林倍组基础设施提升和义成村节点环境整治工程2个项目,因签订合同时未认真比照招标文件,并认为这两个项目资金量不大,分期付款程序繁琐导致招标文件与合同付款周期不一致。二是对我镇正在实施的6个项目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进行排查比对,未发现施工合同未响应招标文件等问题。三是2023年5月4日,修订完善《雄村镇关于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对相关内容进行规范。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具体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34)针对质保期未满支付质保金。

整改成效:一是2019年王茂荫公园提升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质保期为1年、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2023年4月16日,我镇对该项目进行了质保验收,验收合格;2020年王茂荫廉政学堂(清廉馆)修复工程合同中规定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支付质保金,2023年4月16日,我镇对该项目进行了质保验收,验收合格。二是对2020年以来的项目合同进行排查,发现有18个项目质保金还未支付,其中质保金到期的有15个,我镇已逐一验收,合格后支付了质保金;其他的按照合同约定质保期到期后及时进行质保验收,合格后及时支付质保金。三是2023年5月4日,修订完善《雄村镇关于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对相关内容进行规范。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具体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35)针对项目逾期未处罚。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对项目资料核查,王茂荫公园提升、浦口村码头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等9个项目竣工时间并未逾期,只是未及时组织验收。二是2023年6月,对反馈问题涉及的2家审计单位,调整出我镇项目审计服务备选库名单。对2022年以来完工的项目进行排查,未发现有逾期的或有逾期未提供延期说明的项目。三是2023年5月4日,修订完善《雄村镇关于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对相关内容进行规范。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具体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4.关于“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36)针对党务公开信息滞后。

整改成效:一是3月份已更新先锋网中的领导班子模块,4月份班子成员调整后,再次及时更新,并每周提醒村内党务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开展“三公开”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县检查组反馈、镇本级自查问题19个,均已整改到位。4月17日至18日,结合村级工作一季度督查,对6个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进行检查,不规范的立行立改到位。三是3月13日,召开全镇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会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5月主题党日各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6月印发《村党组织党务公开有关事项提醒》,整理《党务公开内容事项梳理》。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37)针对政务公开主动意识不强。

整改成效:一是4月27日,结合“一岗双责”谈话,党政办分管领导对政务公开具体经办人进行提醒,要求每天对公开网站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同时要求党政办人员每天互相提醒。二是4月28日召开座谈会,党政办、民政、国土、计生、林业等部门人员参会,对政务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学习,对几个部门提出要求及时提供公开素材。三是4月28日召会学习会,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雄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今后工作中尽职尽责。四是时任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8)针对村务公开有短板。

整改成效:一是5月对朱村村、卖花渔村村应公开未公开的事项进行了补公开;5月份,雄村村新村委会按照要求新作了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已投入使用。二是镇民政办每季度对各村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并下发通报,4月28日,在镇村干部会议上,开展了村务公开培训。三是按照县民政部门要求,制定了《歙县雄村镇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并选定雄村村作为试点村,上报了相关资料。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5.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弱项”的整改情况

39)针对村主要负责人带头示范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3月1日,分管领导对鲍庄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其加强政治理论学习;4月24日至4月28日,参加全国村党组织书记视频培训会议。二是4月15日带领6个村书记前往祁门县响潭村学习;4月21日,雄村镇召开第一期书记论坛,6个村书记围绕集体经济谋划展开发言;6月30日,结合“七一”活动,召开“借鉴标杆村经验,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会议。三是3月15日,完成2022年度6个村党总支书记的实绩考核;2023年第一期书记论坛,对各村书记表现进行排名,纳入年底考核;6月30日,根据《关于印发<歙县村班子及村干部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发《雄村镇村班子及村干部考核办法》,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提升村班子战斗力。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40)针对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4月-5月,各村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大喇叭等方式对党建引领信用村应知应会进行了宣传,打造提升宰相故里党员干部实训基地。二是所辖6个村均结合实际制定了集体经济发展“一村一方案”,谋划村集体经济增收措施29条。2023年3月13日,组织村书记、党建业务员等开展了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相关知识学习和培训。截止6月底,6个村完成乡风文明评议工作。三是4月结合我镇实际,制发《关于开展雄村镇乡风文明“六好户”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六好户”评选,推深做实党建引领信用村工作,提升乡村治理能力。5月主题党日开展学习《安徽省纵深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方案》。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

4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4月17日至18日,结合一季度督查,重点检查相关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4个,立行立改。二是组织办每月制定主题党日方案下发至各村,各党建业务员到村指导,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3月13日,召开全镇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会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5月主题党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分管领导对相关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42)针对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雄村村,柘岱村均已在2月份召开组织生活会,联村领导均到会参与指导。二是2月6日,召开党务工作者培训会议,对召开组织生活会的程序进行专门培训,明确会前、会中、会后要求。三是2月6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4月份结合一季度督查,检查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分管领导对相关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17.关于“党员队伍建设有欠缺”的整改情况

43)针对党员结构不合理。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5月20日,为朱村党总支补选一名25岁大专学历支委,下步进行学历教育提升。雄村镇2023年度发展6名预备党员,35周岁以下4人;中专以上学历3人。二是2023年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择优选择6人拟吸收预备党员,4人为35周岁以下,其中高中以上学历3人。组织全体党员4月底前分批次参观歙县“三示”教育基地。各村结合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开展参观和拓展活动。三是建立年轻干部一对一联系帮扶台账,镇领导班子成员,村主要领导作为帮扶人进行一对一帮扶。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44)针对发展党员不平衡。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义成支部预备发展35岁以下党员1名,庄源、义成、夏坑支部,共培育入党申请人10人,可作为后备力量。二是4月份各支部开展了党员承诺,各支部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了党员评议,共确定优秀党员67名,并进行公示;组织党员参与村环境卫生整治、秸秆禁烧等中心工作,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三是3月13日,举办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高业务能力。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18.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

45)针对未配齐配强中层干部。

整改成效:一是4月17日,《雄村镇中层动议方案》报组织部审批,三名拟任中层干部,其中两名为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6月29日,五办两中心12名中层干部配齐。二是4月6日,下发《关于雄村镇联村镇干工作调整的通知》,将中层干部充实到六个村联村组长的位置。三是4月10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级晋升有关工作的通知》(歙组〔2022〕72号)等有关文件,严格干部考察任用程序。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46)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有缺项。

整改成效:一是4月10日,结合一季度考核,对2021年12月份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开展德的测评。二是重新整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档案,对照县里目录,对2022年提拔的干部材料整理成册,方便查阅。三是4月10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级晋升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严格干部考察任用程序。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4与3日,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19.关于“反邪教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47)针对警示宣传有不足。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5月12日,对综治专干进行谈心谈话,提高其责任意识,促进工作落细落实。二是2023年4月13日,对慈光禅寺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对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要求其不得有违禁刊物出现并不得有未成年人进入宗教场所;并与综治专干、村网格员对相关场所进行了检查,要求时刻关注到场所的人员动向,及时掌握了解情况。三是2023年3月22日,在镇文化站举办了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30余份;在各村公开栏、电子显示屏进行常态化宣传,提升村民反邪意识;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整改情况

20.关于“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重视”的整改情况。

48)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指出教学点闲置,自查出的“富岱教学点、雄村学校老校区闲置”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5月8日/7月3日,对富岱教学点进行挂网拍卖;雄村学校老小区已完成修缮,结合雄村景区打造手工体验馆。二是对全镇原有教学校舍进行“回头看”,其中岑山渡教学点现作为航步党支部活动中心,许川教学点用于应急安置点和党员活动中心,朱村教学点用于洪涝灾害安置点。三是已督促所辖6个村制定校舍资产管护机制,严格按照管护机制加强对校舍的管理。四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1.关于“审计整改推进不力”的整改情况

49)针对内审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5月31日,完成了2020年以来开展的2年度内审工作整改情况的梳理,均建立整改台账,未整改到位问题4个,列出四清单,已督促完成整改。二是2023年5月11日,组织财政、农经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思想认识,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三是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6720006;邮地址:黄山市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邮编:245200电子邮箱:471466023@qq.com

 


                                    中共雄村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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