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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城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9-30 17:03信息来源:歙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9日至10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徽城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徽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市委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具体举措》和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敏锐性。迅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徽城镇党委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巡察整改办公室,研究制定《徽城镇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全面认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方面14个问题38项内容,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152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同时指导23个村(社区)党组织完成巡察整改方案的制定,并明确了相关工作指导组,做到镇村(社区)上下联动,一体推进整改。

二是坚持跟踪调度,标本兼治。在整改过程中,镇党委按照“一周一汇报、半月一调度、一月一总结”的要求,先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0次、整改办公室会议13次,并开展村级整改督导指导3次,做到定期调度、常态跟进,确保措施一条一条落、问题一个一个过,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记在心上,实现日日有进展。于4月6日,召开镇领导班子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反馈意见,从政治上找问题、从思想上找原因、从工作上找不足,从根源上挖出症结,推进整改。同时坚持边整改边总结,做到个性问题立行立改、重点问题责任倒查、突出问题建章立制、共性问题举一反三,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主动攻坚。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市委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担起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牵头抓总的主体责任,对整改措施逐个审核把关,对整改方案多次修改研究,并报请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审定。把巡察整改同全镇中心重点工作统筹起来,画出巡察整改作战图,10次主持召开整改工作会议进行研究调度,实现巡察整改与从严治党、经济发展齐头并进。强化责任担当,主动牵头负责“理论学习不深入”等4个问题整改,特别是针对“一百多家小型服装厂加工企业存在火灾隐患”“没有制定党委议事规则”“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等3个重点问题,深入基层调研,找准症结,直面难点,协调各方力量推动问题解决,并完善了《徽城镇党委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做到常态长效。

二、具体措施及成效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

1)针对“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27日,召开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重要指示、给安徽太和县种粮大户徐淙祥回信、关于生态补偿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新安江保护部署要求,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班子成员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推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改革开展专题研讨。

二是规范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3年4月15日研究制定《徽城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六学”“三机制”要求,设置17个专题学习内容,并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召开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2次,集中研讨3次,组织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开班式上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等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实时跟进。

三是2023年3月19日召开党委会,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省《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学习计划备案、学习情况报送、外请报告备案等学习制度,并规范学习记录、完善学习资料,提高学习成效。

2)针对“学思践悟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15日,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并制定《徽城镇推动长三角一体化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目标,压实责任。2022年以来,先后选派操晶晶、张春雷等5位同志赴宁波、南京、山东等地进行体悟实训,进行沉浸式学习,积极对接长三角先发地区,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局。

二是围绕镇域经济发展现状,深入分析研究,制定《徽城镇“经济发展大突破”行动方案》,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承接长三角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持续开展“双招双引”,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北京、上海、浙江、重庆、江苏及山东等地招商10余次,达成初步投资意向的项目7个,已落地项目2个,总投资12.5亿元(其中属徽城镇6.5亿元),2023年上半年招商引资工作进入县级红榜。2023年2月份以来,组织镇村干部赴丽水市松阳县新兴镇、余杭区青山村、安吉县报福镇,就农文旅融合、美丽茶园建设、村庄运营等方面进行交流学习,积极推动问政村、南屏村景区村庄运营,对接歙州农文旅集团,达成初步运营合作意向。

三是2023年4月份制定《徽城镇星火计划》,分批次组织60名镇村干部赴浙江地区就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基层治理等工作进行实训和学习,4月17日,组织第一组7人赴杭州市上羊市街社区就基层治理进行为期一周的体悟实训,5月8日,组织第二组7人赴杭州开展学习。

2.贯彻执行“三新一高”要求有落差。

3)针对“工业强镇地位下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双招双引”,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北京、上海、浙江、重庆、江苏及山东等地招商10余次,达成初步投资意向的项目7个,已落地项目2个,总投资12.5亿元(其中属徽城镇6.5亿元),2023年上半年招商引资工作进入县级红榜。

二是加大招大引强,2022年9月份以来,引进半山云庭、奥特莱斯等亿元项目3个,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提高战新、高新企业产值,2022年13家战新企业产值占比28.78%,2021年8家战新企业产值占比11.94% ,提高16.84个百分点。

三是突出工业主导,聚力抓工业强实体,2023年3月27日,制定完善《徽城镇党政领导联系包保企业制度》,对全镇38家规上工业企业按照每位班子成员不少于2家的标准落实责任包保,并开展驻企帮扶,扶持企业发展壮大,对达到规上工业企业标准的黄山锦涂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黄山新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歙县天之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由专人负责对接入规申报事宜,2023年1月3家企业均已入规,同时确定黄山市鑫钊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作为下步拟入规企业进行帮扶指导。2023年1-7月份,全镇规上工业总产值15.97亿元,同比增长2.5%,高于全县1.7个百分点。

4)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后劲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13日印发《关于成立徽城镇重大投资项目服务工作专班的通知》,落实专门力量提供项目建设全过程全周期服务,润得物流仓储中心项目投资有序跟进,协助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图审、招标等工作,6月份开工纳统。2022年度,全镇固定资产投资2.71亿元,同比增长17.8%,在全县28个乡镇中总量排名第1位,增幅排名第15位,排名较2021年上升7位。

二是加大“双招双引”,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北京、上海、浙江、重庆、江苏及山东等地招商10余次,达成初步投资意向的项目7个,已落地项目2个,总投资12.5亿元(其中属徽城镇6.5亿元),2023年上半年招商引资工作进入县级红榜。做好项目谋划,制定徽城镇2023-2025年项目谋划储备库,共谋划项目64个,总投资估算16.68亿元,其中,2023年已谋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9个,总投资3.5亿元,截至7月底,完成投资1.81亿元。

三是2022年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攻坚年行动,全年完成征地314亩、拆迁32栋、迁坟38棺。2023年印发《关于调整徽城镇城南、城西、城北征迁办工作人员的通知》,抽调57名干部重新组建三个拆迁办,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已完成奥特莱斯、富新路、徽投大楼、政务服务中心、扬之学校5个重点项目征迁,义城至大梅口、长青路拓宽等项目正强力推进,完成征地174亩,签订拆迁协议36户,2023年2季度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入县级红榜。

5)针对“财政收入增长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27日,制定完善《徽城镇党政领导联系包保企业制度》,对全镇38家规上工业企业按照每位班子成员不少于2家的标准落实责任包保、开展驻企帮扶,今年以来,协助黄山锦涂表面处理、黄山新辰建材、歙县天之都环境科技等企业办理入规,并对接解决优惠政策落实等45个问题。

二是加大财税工作调度,3月份会同税务局对2022年度税收100万元以上的69家重点企业开展税源摸排。2022年度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5.26亿,同比增长2%;2023年1-7月份,完成地方级税收收入2.11亿元,占预算任务62.2%,同比增长19.5%;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3.53亿元,同比增长43.1%,其中工业企业税收完成8679万元,同比增长6276万元,占比27.35%。

三是加加大对外招商力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浙江杭州、山东青岛、江苏泰州、上海、北京、重庆等地招商,引进总部经济企业5家,已落地招商引资项目2个,总投资12.5亿元(其中属徽城镇6.5亿元),2023年上半年招商引资工作进入县级红榜。

四是对分管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3.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欠缺。

6)针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问政村投资150万元建成加工厂房及冷链保鲜冻库,招引好德食品有限公司入驻运营,同时组织镇村干部赴安吉春晖竹业株式会社等企业,开展走访洽谈,对接徽州区徽帮徽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鲜笋预制菜,延长笋产业链。对接县林业局争取竹园整治项目20万元,对百亩竹园进行疏园改造,提升竹笋产量和品质。2023年2月26日,镇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绿茗峰茶业有限公司就花茶(珠兰花茶)制作、销售等进行交流学习,同就田茶叶有限公司商谈花茶合作事宜;选派农技干部王春风担任珠兰花精深加工企业“雾云间”农技指导员,鼓励应用现代技术对珠兰花进行集约化大棚栽培,选送的珠兰花茶斩获2023年北京国际茶业及茶艺博览会“特别金奖”;盘活镇域内闲置农房、花舍发展民宿等产业,其中紫阳村盘活2幢、南屏村盘活13幢农房,就田村盘活闲置花舍3个。

二是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攻坚,2022年度,全镇村集体经济收入722.39万元,村均55.8万元,超40万元目标任务;2023年制定《徽城镇村集体经济提升方案》,落实一村一策,1-7月份,全镇完村集体经济收入719.42万元,村均55.34万元,完成率74.17%;其中,程家坞村对照“四类十二项”意见,全面梳理发展计划,完成村集体经济收入31.88万元,占全年任务的79.7%。

三是进一步深化农文旅、茶文旅等融合,镇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分别于2023年2月26日、4月4日、4月16日赴丽水市松阳县新兴镇、余杭区青山村、黟县西递镇西递村、安吉县报福镇,就农文旅融合、美丽茶园建设、村庄运营等外出学习。积极与县农文旅公司对接,对鲍家庄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抢修与保护利用,谋划实施鲍家庄高端社群综合体项目。问政村对接歙州农文旅集团,初步达成“景区村落”运营意向。创新创意徽城文化品牌建设,2023年4月22日,在南屏水天一舍民宿举办“当代新安画派中国画学术邀请展”,并召开新安夜话“艺术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座谈会。加大文旅宣传推广,7月27-28日举办练江新夜市动感音乐节,带动夜市营业额50余万元,2023年以来接待游客约20.27万人次。全力推进皖浙1号旅游风景道建设,拓宽南深线公路,完成征地13.5亩,房屋拆迁2户,杆线迁移18根,安装路灯59盏,持续深化“五微行动”,打造南屏村4.8亩“歙美五小园”以及南屏趣露营吧。

四是分管同志作出书面检查。

7)针对“民生工程建设仍有欠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投入525万元对南屏王家淇、忠堡、潘岭、大梅口、车川等村组饮水管网进行改造提升或接入城区自来水管网,彻底解决所涉村组3577人用水问题。全力推进皖浙1号旅游风景道建设,拓宽南深线公路,完成征地13.5亩,房屋拆迁2户,杆线迁移18根,安装路灯59盏,持续深化“五微行动”,打造将南屏村4.8亩“歙美五小园”以及南屏趣露营吧。完成南源口至金山段道路拓宽,启动实施渔梁至南源口道路拓宽项目,已征地20亩、房屋双测31户。

二是将暖民心行动纳入村居年度考核,设立民生工程单项奖,同时制定《徽城镇村居民生工程考核实施细则》,明确暖民心行动宣传任务。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开展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宣传抽奖活动23场,发放奖品5444份,37篇信息报道被省市媒体采用,徽城镇荣获“全市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乡镇”“全县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等荣誉,练江等5个社区被认定为安徽省2022年度“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斗山社区党委书记吴爱青获黄山市首届社区书记说就业擂台比武一等奖。

三是扎实推进老年助餐、老有所学、就业促进、新徽菜·名徽厨等暖民心行动,2022年6个老年食堂、4个老年助餐点建成运行,2023年拟新增3个老年食堂,已开工建设,截至5月底,老年助餐办卡2293人,消费77760人次,累计发放助餐补贴215334元;成立老年学校23个,制定完善老年学校实施方案、规章制度等,落实专项活动经费16.6万元;举办10场“就业春风行动”招聘会、7场新徽菜·名徽厨进基层、进校园活动;积极搭建“三公里”就业圈,“邻工集市”平台入驻企业1399家,注册用户2724人,岗位发布6800个,达成就业意向1302人。

四是对分管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8)针对“弱势群体帮扶不够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组织开展困难群体需求摸排,2023年以来摸排出困难人员81人,其中纳入低保13户14人,五保8人,低收入家庭3户9人,发放50户困难家庭临时救助资金122700元,帮助9名残疾人就业创业,组织23个村居部分困难残疾人参加全县实用技术技能培训。组织开展“爱耳日”、惠残政策宣传等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体检、政策咨询、惠残帮扶等服务。

二是积极实施无障碍改造项目,2023年拟对7户实施无障碍改造,其中1户发放辅助器具,6户进行卫生间厨房改造;同时拓宽帮扶救济形式,2023年以来,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493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59155元;5月18日举办全国助残日活动,发放物资大米、菜籽油各50份。

三是2023年4月4日,组织镇民政业务人员、23个村居残联专干及社会救助协理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并就残疾人创业、残疾人系统动态更新开展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干部的为民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

四是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4.践行“两山”理论用力不够。

9)针对“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镇畜禽养殖情况进行摸底,有生猪存栏4567头、禽类43124羽等,并对7家重点规模养殖企业进行监测;实施南源口、南屏、程家坞等三个村沿江污水处理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终端3个、铺设污水管网2800余米,205户661人生活污水纳管处理。积极谋划徽城镇浦口断面水质提升EOD项目15个,预计总投资8.29亿元。会同县环保局开展环保检查8次,反馈指出排放污水等3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同时对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通报的4家企业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曝光的1家企业环保问题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二是2023年4月,调整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的徽城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镇生态环保工作。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2022年度排查出的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023年5月印发《徽城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围绕15个重点领域开展排查整治,聚焦秸秆禁烧,5月19日召开工作推进会进行部署安排,做好秸秆禁烧巡逻劝导和离田转运,推进秸秆收储利用;聚焦城区污水排放,督促和泰国际城小区雨水管网排污、练江社区安置小区边豆腐坊污水未纳管等2个问题完成整改。聚焦全域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采购粘虫黄板16万片,黄板扦插3885亩,遏制农业面源污染。

三是2022年9月24日召开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重要论述,围绕生态文明主题深入研讨,2023年3月27日,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主题,结合推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改革进行研讨,持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两山”理念的意识;开展2023年绿色环保降碳行动,实施1000亩封山育林、1000亩营造林项目(其中退化林修复300亩、香榧造林200亩、欧投行造林500亩),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提升;统筹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等工作,不断改善生态环境。

10)针对“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3日,会同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七川村养殖污染问题现场查看,成立专班研判各户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7月5日召集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召开养殖退养专题工作会议,明确了工作要求;7月10日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7个养殖场现场评估,目前7个户均已关停退养。

二是对全镇畜禽养殖情况进行摸底,有生猪存栏4567头、禽类43124羽等,并对7家重点规模养殖企业进行监测;对大梅口瀹岭下造成污染问题,督促该户完成粪污沉淀池改造,及时清掏还田,杜绝直排,同时督促有序减少存栏数,目前只剩80头。

三是对照全国最干净城市标准,实施大梅口、就田、程家坞等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加大五清一改,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全省乡村振兴现场会筹备工作,5月中旬以来,对鲍川村-南屏村沿线开展集中整治,清理房前屋后及沟渠河道生活垃圾,合理增设田间围栏、美化立面挡墙;加速大梅口村省级美丽乡村建设,完成美丽乡村项目节点设计,有序实施中心村环境整治、微景观打造、停车场建设、村庄亮化等项目,一体打造问政村标杆村、南屏村示范村以及金山村、大梅口村标准村。

四是2名同志作出书面检查。

11)针对“耕地保护政策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违法图斑整改,已完成违法图斑整改16处29.56亩。

二是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2023年以来镇执法大队开展巡查173次,发现违法建设等问题6个,均已督促整改到位。

三是建立年度学习计划,2023年4月13日组织镇自规所人员集体学习了县田长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通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的《关于2023年歙县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是分管同志作出书面检查。

5.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不高

12)针对“社会领域风险防控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开展反诈宣传“扫楼”专项行动,发放宣传资料20735份,下载反诈APP5681人次;2023年2月7日-3月7日,开展“精准宣传防电诈 牢守群众钱袋子”专项行动,发放宣传资料34873份,下载反诈APP733人次;2023年3月15日,继续开展反诈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314份,下载反诈APP152人次;同时结合综治例会、驻村夜访,围绕群众吃住行娱购等持续强化反电诈宣传,截至目前,全镇反诈APP下载42086人次;今年以来,全镇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共83起,占全县发案49%,同比下降4.8%,损失601.77万元,占全县损失37.5%,同比下降36.76%。

二是2023年5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镇党委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域职责任务,形成全镇风险防范工作“一盘棋”。2023年2月24日、3月24日组织召开综治例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提高干部安全防范意识。2023年以来先后8次召开综治例会,对平安建设等工作进行调度部署。

三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3月1日-16日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防控”行动,摸排矛盾纠纷82件,化解调处79件;完善村居调委会制度,打造23个“作退一步想”工作室,2023年以来上报矛盾纠纷282件,化解267件;发挥“解纷码”平台优势,上报案件199件,已化解189件,4月以来案件数和化解数均位居全县第一。

四是分管同志作出书面检查,并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3)针对“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底会同县科商经信局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委托安徽正亿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32家小微型服装加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排查,并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自2022年9月份以来,镇、村(居)两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869家(次);引导黄山秋之丹服饰、龙盛服饰、凯乐服饰、天乐服饰等8家服装加工企业入驻新州社区金刚仓储、古关村仓储、北关社区县房管中心公房等相对独立、消防条件较好的场所,减少安全生产风险。2023年4月18日召开徽城镇小微型服装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部署网格化管理工作,目前68位干部对441家小微型服装加工企业进行包保,压实监管责任;4月21日,县委常委、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坤,县委常委、副县长毕孟飞带领徽城镇及县直相关部门赴祁门县考察学习小微型服装加工厂整治经验,明确由县科商经信局牵头谋划全面整治工作;5月5日,召开全镇小微型服装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专题会议,部署小微型服装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走访摸底及隐患排查工作;5月7日,印发《徽城镇小微型服装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选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全镇服装加工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截至5月底,完成对城区517家小微型服装加工企业(点)的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1000余条,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5月27日,联合安徽正亿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举办徽城镇服装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提高企业主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5月28日,对小微型服装加工企业安全整治工作梳理总结,形成《关于城区小微型服装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调研报告》呈送县委县政府,县委汪凯书记批示予以肯定,并就下步工作提出要求。

二是2022年11月11日,印发《徽城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安全生产“五个一”专项行动,对全镇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把脉问诊。2023年3月29日,印发《徽城镇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开展电梯安全检查690部,张贴《爱护电梯倡议书》600余份,制作电梯安全宣传条幅28条,签订《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81份,针对部分电梯警示标识不全、报警呼救装置损坏以及机房管理不规范、空调损坏、未安装挡鼠板等问题均已督促物业公司进行整改;4月9日,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在徽都豪庭小区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培训,邀请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举办电梯安全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咨询100余人,并对小区电梯安全状况进行随机检查;4月20日,会同北关社区联合华通物业及维保单位在宝诚悦府小区开展了电梯安全应急演练。4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例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一露天煤矿坍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全国、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委书记韩俊4月8日在合肥市暗访安全生产和城市治理工作时的指示精神,集中观看电梯安全警示教育片和有限空间安全知识教育片,邀请县消防大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部署小微型服装加工企业安全整治和电梯、有限空间作业、森林防灭火、交通、文旅场所等安全检查工作。5月23日、29日,分别召开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部署会、在建工程安全生产专题会,部署开展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开展渡船、民宿、文旅场所、食品、山塘、地质灾害、交通等领域安全检查,大梅口、榨川2个渡口完成渡船视频监控系统安装,配齐灭火器和救生衣,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230位党员干部对2269家企业进行包保。6月25日,印发《徽城镇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摸排特种作业51家,对其中26家无证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动员,督促持证上岗;7月7日召开全镇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部署推进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防溺水等工作;7月12-13日,对23个村居小型服装厂、烟花爆竹经营店、动火作业等重点工作进行督导督查。

三是2023年4月15日,印发《徽城镇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确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三管三必须”工作责任;2023年6月,印发《徽城镇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明确镇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班子成员对照20个行业领域,开展安全住房检查2次、防汛应急演练1次、餐饮场所燃气检查45家等。

四是对2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14)针对“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基础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小区业委会筹建,2022年10月份以来,已完成富资商贸城小区、渔梁安置小区、南门安置小区、和泰·国际城小区、富宸·祥园、水岸名城等6个小区首届业委会成立工作,颐高广场、春江花园等2个小区业委会筹备成立中;新州社区农造厂、屠宰厂、新州居民区、新安社区新塘村、火石山等老旧小区成立物管小组,目前辖区210个小区业委会、物管小组已成立122家,占比58.09%。2023年6月组织辖区所有业委会成员就小区服务、业委会换届等开展履职培训。同时组织社区定期对辖区各类小区进行基础设施、配套设施情况摸排,一般性问题反馈包保单位处理,对需要多部门配合的,由徽城镇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对需要县级层面支持的,报县建管办提交指挥部研究解决,2022年10月份以来累计摸排基础设施类问题67个,交有关部门申报项目解决67个,一般性问题34件,已解决33件,不断改善小区条件,提高文明城市建管水平。

二是2023年4月10日召开小区治理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对10个社区开展调研,对镇域内住宅小区业委会成立和物业进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建立辖区小区基础信息台账;制定下发《关于持续推进“皖美红色物业”建设的通知》,明确重点任务,加强物业治理,截至目前,全镇物业管理小区86个,城管统一管理小区124个,物业进驻率达100%,成立物业党支部12个,2023年5月,申报省级“皖美红色物业”1家。

三是持续推进“党建+基层微网格”工作,根据“管理有效、规模适度、边界清晰”的原则,依据村居划分、人口分布、行业集群等现实特点,对镇域23个村居133个网格进一步调整优化,城区10个社区划分77个网格,目前已完成丰乐社区、渔梁社区两个试点社区14名网格员、300名楼栋长、街巷长选聘工作。2022年10月份以来,网格员共反馈问题174个,解决问题169个。

6.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7.落实主体责任不严不实。

16)针对“镇村干部违纪违法多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案件通报力度,2023年以来,对给予党纪处分的8人,镇纪委赴相关村居参加处分决定通报会,并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对违纪行为进行深入剖析,提高党员干部警醒意识。

二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参照县委管理科级干部办法,制定《徽城镇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3年以来,镇村两级通过干部大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组织300余名镇村干部集中观看赌博酒驾专题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书画展23场次,制定镇、村居2023年度参观歙县廉政三示教育基地计划表,截至目前,各村居已组织800余人参观学习。

三是2023年4月27日,制定印发《徽城镇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落实“五管工作法”,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照单履责”,23个村级监察联络站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常态化监督项目建设,开展村级小额工程项目整治,发现问题3个,均完成整改;加强对村级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的预审,2023年以来落实“村事乡审”53件;实现村居资金全程监管,17个村居实行“一户通”、17个合作社办理“一码通”;严格监管资产资源处置,完成36宗农村产权交易监督,成交额达542万余元;深入挖掘廉洁因子,打造新州社区廉政展厅、大梅口廉政文化公园、南屏清廉村居示范点等廉洁文化走廊、读书角等阵地,并拍摄《竹“廉”清风勤问政》廉洁文化视频。2023年4月,印发《徽城镇酒驾醉驾及黄赌毒等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围绕“六个一”深入开展,开展专题学习、集中讨论23次,签订承诺书1000余份,组织党规党纪知识测试,转发廉政短信100余次,发放《清官 御史 廉名》读本26本,撰写心得体会23篇;强化徽城廉政品牌建设,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从取舍起”开展专题研讨,县纪委选取3篇优秀发言材料在“歙州清风”公众号上进行刊发,其中镇党委书记研讨材料在黄山日报刊发。

四是对分管同志进行约谈。

17)针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组织各办(中心、大队)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梳理出民政救助、财务管理、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61项风险点,并结合实际制定防控措施。

二是持续传导压力,落实“一岗双责”,2023年以来,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村居书记、中层干部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及日常工作开展谈心谈话74人次,起到咬耳扯袖的效果。

三是2023年以来,制定、完善了《徽城镇自行采购暂行办法》《徽城镇零星工程采购暂行办法》《徽城镇党委议事规则》《徽城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徽城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对各风险点进行了有效防控。2023年4月27日,制定印发《徽城镇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落实“五管工作法”,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照单履责”,23个村级监察联络站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常态化监督项目建设,开展村级小额工程项目整治,发现问题3个,均完成整改;加强对村级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的预审,2023年以来落实“村事乡审”53件;实现村居资金全程监管,17个村居实行“一户通”、17个合作社办理“一码通”;严格监管资产资源处置,完成16宗农村产权交易监督,成交额达542万余元;深入挖掘廉洁因子,打造新州社区廉政展厅、大梅口廉政文化公园、南屏清廉村居示范点等廉洁文化走廊、读书角等阵地,并拍摄《竹“廉”清风勤问政》廉洁文化视频。

四是对分管同志进行约谈。

8.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18)针对“监督执纪能力较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处置问题线索,2022年处置问题线索46件(初步核实22件,谈话转初步核实1件,谈话22件,予以了结1件);2023年以来,处置问题线索36件(初步核实17件,谈话18件,予以了结1件),立案15件,给予党纪处分14人(其中2022年立案2件,2023年12件),未办结的线索已制定办理计划,结合实际加快办理谈话处置的线索;县纪委移送信访举报件5个,已办结4个;县信访局移送大信访件6个,均已办结;2022年12月通报镇干部违反作风问题典型案例1起,2023年4月因森林防灭火工作约谈南源口村党总支书记1次;增强主动发现问题的敏锐性,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谈心谈话、审查调查等过程,办理自办案件2件。

二是加强对路灯、公厕、自来水等群众关心问题的监督,开展“8项解民忧”行动,持续排查路灯、杂食店、无功能危房、公厕等问题200余个,并跟进整改,其中鲍川村更换路灯50盏、问政村新安装路灯104盏、大梅口村亮化工程纳入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南屏等村拆除、改造无功能危房14处,古关等村完善文旅设施13处,程家坞等村维修公厕5处,整治杂食店170个,新增、迁移应急广播106个;2023年4月,制定《徽城镇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组织民政等部门督查发现6个方面19个问题;5月,县纪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等部门对23个村居三务公开进行集体审核,共反馈95个问题,镇纪委于6月份开展全面督查,反馈问题均整改到位。

三是2023年4月,参加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暨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班,深入学习党章、案件审查调查、信访举报等方面,并结合工作开展研讨;2023年以来,参加县纪委组织的“视频讲堂”6次;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对党章、条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每天开展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到第一协作区集中学习23次,撰写读书心得、研讨等12篇。

四是对分管同志进行约谈。

19)针对“同级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歙县纪委关于进一步用好监督建议推深做实同级监督工作的通知》以及《歙县纪委关于深化廉情抄告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同级监督的主动性,不断拓展监督方式方法。

二是2023年5月4日,制定《徽城镇廉情抄告单工作办法》,切实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的监督,今年以来暂未发放廉情抄告;6月底对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存在的问题,向县纪委党风室报送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半年函告。

三是对2019年以来发放的6份监督建议书进行回头看,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四是对分管同志进行约谈。

9.作风建设不够过硬。

20)针对“一改两为助企帮扶措施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于疫情政策的调整,上海港出口船运恢复,同时企业增加宁波港等作为出口港口,薇薇茶业物流运输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截至目前,薇薇茶业累计产值同比增长12.4%;积极协调县经济开发区、资规局等部门解决安徽孟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用地问题,已获得歙县经济开发区城东园区17.98亩土地进行厂房建设;常态化走访企业,梳理企业发展诉求9个,并逐个抓好落实。

二是2023年2月19日召开徽城镇推进经济发展大突破基层治理大提升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全市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精神及全县经济发展大突破基层治理大提升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干部服务意识,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稳生产拓市场扩投资”政策,成立驻企服务专员,推广注册“惠融码”及信易贷平台实名认证,帮助解决资金缺口等为企优环境问题45个,助力企业快速发展,1-7月份,全镇规上工业总产值15.97亿元,同比增长2.5%,高于全县1.7个百分点,镇域工业经济发展积极向好。

三是3月27日制定完善《徽城镇党政领导联系包保企业制度》,对全镇38家规上工业企业按照每位班子成员不少于2家的标准落实责任包保、开展驻企帮扶,2023年以来,协助黄山锦涂表面处理、黄山新辰建材、歙县天之都环境科技等企业办理入规,并对接解决优惠政策落实等45个问题。

21)针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份,对2021年村居两委换届人选进行逐个核查,未发现类似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加大信访积案攻坚,4件积案落实专班包保,持续跟进化解。

二是2023年3月1日组织召开林长工作会议,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将林长制工作纳入村居年终考核,并在2023年5月制定完善《徽城镇林长制考核办法》,将巡林作为重要考核事项,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加强“林长通”APP推广使用,实行巡林月通报,提高巡林质效。

三是2023年2月19日召开徽城镇推进经济发展大突破基层治理大提升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全市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精神及全县经济发展大突破基层治理大提升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广大干部树立真抓实干的严实作风;2022年9月组织开展党务工作者专题业务培训;2022年10月、2023年6月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以及组织委员党员发展业务专题培训班,开展党员发展业务培训;2023年4月4日组织村居党务工作者就党员发展、“三会一课”、党组织建设等内容进行培训;4月7日、7月11日开展一、二季度村(社区)基层党建互学互查,达到以查促改、以学促进的效果;6月12日、7月19日举办村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专题业务培训班。2022年9月、2023年4月召开徽城镇信访工作学习交流会,组织镇村干部专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同时落实党政领导接访制度,加大信访化解力度,2022年9月份以来,共办理系统交办信访件33件,2023年平均办理时长7天,较2022年度缩短10天。

四是对1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书面通报。

22)针对“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召开徽城镇民政重点工作会议,部署开展民政救助补助资金问题专项治理,对死亡人员仍领取救助资金、重复享受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截至目前,共计追缴死亡人员领取高龄津贴43户27810元,对3名退休、死亡未上报低保人员和2名重复享受重残待遇人员追缴资金3440元;对符合条件而未享受重残补贴的残疾人进行核实,共计221人,其中195人已纳入补贴范围,23人已死亡,2人自愿放弃,1人残疾证遗失需补办。

二是2023年2月19日召开徽城镇推进经济发展大突破基层治理大提升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全市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精神及全县经济发展大突破基层治理大提升工作会议精神,就干部作风建设进行专门强调部署;2022年11月组织灾害信息员围绕救灾物资使用范围、救助标准等内容开展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严格遵循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规范2022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发放449户1008人救助资金16万元;同时2023年3月,对2022年度冬春救助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违规发放问题。

三是不定期对村居救灾物资发放工作开展督查,未发现违规现象;畅通与社保、殡葬之间信息,实行死亡人员月报,避免死亡后仍享受补助。

四是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0.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23)针对“工程项目管理有疏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29日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对“徽城镇零星工程项目招标人备选库”中的31家企业进行了新一轮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19家企业,并于5月7日镇党委会研究确定。

二是3月19日,组织全镇项目经办人员、纪委委员、财务人员就《歙县政府投资类小额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徽城镇政府投资项目操作流程》开展培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规范执行招投标流程,严格项目管理。

三是5月7日制定《徽城镇自行采购暂行办法》《徽城镇零星工程采购暂行办法》,对自行采购、零星工程采购的范围、程序等作出明确要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2023年3月28日制定印发《徽城镇党委议事规则》,明确将项目建设纳入党委议事范围,自2022年9月以来,145个项目提交镇党委会讨论实施。

四是对分管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24)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4日,镇政府收回新路村借款10万元。

二是全面梳理无票据支出、差旅费报销超范围、招商引资招待费报销不合规、下乡出差报销审核不严等问题,明确要求镇机关食堂开具正式税务发票进行报销;对于超范围报销的差旅费完成追缴;2023年2月3日,制定内审工作计划,并于4月20日聘请金信财税代理事务所对固定资产、往来款进行清理审计,目前已完成清理审计工作。

三是2023年4月修订完善《徽城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5月修订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公务接待制度》,2023年以来召开3次所务会组织学习新修订的财务制度,于4月20日,组织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及村居报账员就三资管理、财务公开开展业务专题培训,提高财务审核能力,规范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等费用支出,同时追缴下乡差旅费,清理存量资金。

四是对分管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5)针对“村级财务监管有盲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七川大楼专户余额转入七川村合作社账户,原账户已销户;并对23个村居账户开展全面自查,未发现类似情况。

二是加强合作社财务监管,2023年4月25日,制定出台《徽城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16个合作社均聘请事务所代理记账,规范会计核算、财务公开及收益分配,并强化三资中心监管职责;17个村居实行“一户通”、17个合作社(其中渔梁社区只设立账户,未使用)实行“一码通”,实现村居资金全程监管。

三是2023年4月20日,组织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及村居报账员就新修订的三资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开展业务专题培训。

四是对分管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1.领导班子建设有弱项。

26)针对“党委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一岗双责”谈心谈话上对会议记录经办人员作出要求,务求记录完整,议题审核把关到位;规范会议记录,完善议题、记录、材料等档案,并编发会议纪要。

二是2023年3月19日召开镇党委(扩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是2023年3月28日修定印发《徽城镇党委议事规则》,就议事决策范围、议事程序、会议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自2023年4月份以来,6次召开党委会议就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保证议事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性。

27)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6日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指出问题开门见山、不遮不掩,相互批评意见156条,起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发汗的效果。会后及时制定镇领导班子及个人整改清单16份,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期限,并迅速推动整改工作。

二是坚决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023年3月份,镇机关党支部分三个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是2022年11月29日召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2023年3月份召开组织生活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强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自觉。

28)针对“村级管理失之于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县文物事务中心、古城事务保护中心对接,督促做好国有资产占用清退工作。

二是2022年10月份以来,徽城镇会同县文物事务中心等部门对辖区内的国保、省保等71处文物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出电线未套管等问题6个,已解决6个,另外为斗山社区、中和社区等重点区域文物保护单位新增设灭火器112个;强化巡逻巡查,2023年春节期间对中和、斗山、渔梁等5个重点区域文物古建筑进行巡逻打更,防范安全隐患;2023年5月,对就田村琅源王氏宗祠进行修缮保护利用。

三是加强对村级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的预审,2023年以来落实“村事乡审”53件;同时聘请吴跃庭为23个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进行审核把关。

四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

12.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29)针对“队伍保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2022年9月,经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执法大队编制工作人员1名,2023年计划公开招聘执法大队编制工作人员3名,已列入招聘计划;2022年10月,晋升二级主任科员1名,12月晋升三级主任科员5名、四级主任科员2名。

二是2022年9月25日起,安排新招录的20名年轻镇干参与信访工作跟岗锻炼;2022年10月12日,召开新进干部座谈会,对11名新录用年轻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生活;2022年11月,对近3年新招录的年轻干部开展导师帮扶“一对一”培养联系活动,20名新进年轻干部与党委班子领导“结对子”;2023年3月25日,组织5名年轻干部参加全县青年人才交流活动,拓宽青年干部社交圈;2022年,结合经济发达镇改革完成7办、2中心、1大队21名中层负责同志配备,其中45岁以上4名,35-45岁9名,35岁以下8名;2023年3月,对城南、城西、城北3个征迁办人员进行调整,18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参与一线征迁工作;另外安排3名新录用干部进入农业干部队伍,担任科技特派员、农技指导员。

三是2023年3月,根据县下发的全省赋权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目录,认领基本盘事项254项,自选事项51项;2023年组织全镇22名40岁以下干部参加综合执法证考试,全部通过考试获得执法资格。

四是对分管同志进行约谈。

30)针对“干部担当作为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征迁业务专题学习和日常调度,2023年3月20日召开城西征迁办工作部署会,对城西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集中学习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3月21日召开城南征迁办工作部署会,就长青路加宽改造、义成至南源口道路(一标段)项目征迁工作进行调度,4月3日召开城北征迁办工作部署会,就扬之学校项目征迁工作进行安排。抓好重点项目攻坚,2022年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攻坚年”行动,全年完成征地314亩、拆迁32栋、迁坟38棺;2023年印发《关于调整徽城镇城南、城西、城北征迁办工作人员的通知》,抽调57名干部重新组建三个拆迁办,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截至目前,已完成奥特莱斯、富新路、徽投大楼、政务服务中心、扬之学校等5个重点项目征迁,义城至南源口道路、长青路加宽改造等项目强力推进。

二是2022年10月8日召开镇党委会深入学习省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举措》,并于2023年2月19日召开徽城镇推进经济发展大突破基层治理大提升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全省、全市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精神以及全县经济发展大突破基层治理大提升工作会议精神,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三是分管同志作出书面检查。

31)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存在盲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对2019年以来因私出国(境)人员进行摸底,有4名在职干部因私出国(境),其中3人为入职前出国(境),1人为在职期间出国(境)。

二是参照县委管理科级干部办法,对80名在编在岗人员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备案,制定《徽城镇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徽城镇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严格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三是落实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制度,已收集镇干部护照6本、港澳通行证6本;2023年4月17日制定《徽城镇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明确离退休人员参照执行,要求在外离退休干部出国(境)证件统一交镇党建办保管,摸排出3人持有,已告知持有人需统一保管。

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3.基层党建工作不够紧实

32)针对“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村级产业发展方案,梳理用信需求,2023年1月6日新路村通过党建引领信用村用信400万元,用于新路村老五金厂棚改项目建设,已交付村委会大楼1栋、24套商品房、7套排屋、3个店面、13个车库,预计将带动村集体经济收入660万元。

二是2023年4月,开展“徽城镇党建引领信用村宣传月”活动,各村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暖民心等活动,完成107次集中兑换,并对党建引领信用村政策进行宣传;及时总结信用村建设典型案例,古关村等4个村经验做法在黄山先锋、歙县先锋微信公众号刊发。

三是2023年1月新增打造新路村信用好超市,设立信用好超市专职管理员7名,落实运行情况督查2次/月;2022年9月以来,全镇信用好超市共兑换2053次;2023年4月4日,召开乡风文明“六好户”评选活动部署会,明确每季度评定“孝老爱亲户、邻里互助户、卫生环保户、热心公益户、致富带富户、移风易俗户”6种类型26户,促进乡风向上向善,目前已评选52户。

四是对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33)针对“社区工作基础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通过人社局统一招聘11名基层特岗人员,充实社区干部队伍。

二是提高社区经费保障标准和社区干部薪酬待遇。

三是建成新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达930平方米,并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标准进行打造。

34)针对“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和党员发展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围绕党员数量、党支部情况对全镇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核查梳理,排查出5个社区党总支符合成立党委条件,目前,新安社区、斗山社区、渔梁社区、练江社区、中和社区已升格为社区党委。

二是将党务、信访等内容纳入培训计划,2022年9月组织开展党务工作者专题业务培训;2022年10月、2023年6月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以及组织委员党员发展业务专题培训班,进行党员发展业务培训;2023年4月4日组织村居党务工作者就党员发展、“三会一课”、党组织建设等内容进行培训;2023年4月7日、7月11日开展一、二季度村(社区)基层党建互学互查,达到以查促改、以学促进的效果;对2022年以来发展和转正党员开展全面排查,共排查65名,发现问题13个,均已整改。

三是2023年4月,对23个村居党员数量、年龄结构进行核查和分析,指导社区开展好老龄退休党支部活动,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同时在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中向年轻人员倾斜,2023年,计划发展党员25名,其中35岁以下占56%,目前已发展党员7名,35岁以下4名。

四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1人提醒谈话。

35)针对“党建带群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心组织工会换届工作,制定《徽城镇总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于5月25日召开徽城镇总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徽城镇总工会委员会委员11名(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2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5名(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推荐产生女职工委员会委员3名。换届后,新组建工会3家。

二是2023年3月31日,组织镇工会负责人、工会业务经办人参加全县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培训和职工互助保障业务培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2022年9月镇团委完成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团委书记及委员;2022年11月镇妇联完成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妇联班子成员(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3人、常委3人、执委8人)。

三是2023年5月,制定《徽城镇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工会经审委员会任务》等制度。

四是对分管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14.上轮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36)针对“巡察整改举一反三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新路村集体资产租赁费拖欠问题进行核查,2023年6月,新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已向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2023年3月9日,镇党委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市委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具体举措》、市委巡察徽城镇党委情况以及凌云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始终坚持政治导向、问题导向,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是镇党委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152条整改举措,明确班子成员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先后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10次、整改办公室会议13次,开展村级整改督导3次,强化定期调度、常态跟进,其中2023年5月5日,组织召开镇村(居)两级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渔梁社区、北关社区作交流发言,金山村、就田村、程家坞村作表态发言,并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调度部署,不断传导压力。

四是分管同志作出书面检查。

37)针对“整改监督工作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县委巡察“7+5”工作机制,2023年4月,研究制定《徽城镇党委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对镇党委、纪委、组织及各村(居)党组织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的职责予以明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督查小组,于4月23日-24日、5月6日对23个村(居)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开展督查,并进行通报。对于北关社区追缴租金不到位问题,加大追缴力度。

二是加大对上争取,2023年5月行文上报《关于落实市委巡察指出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安排使用不规范问题整改的请示》,县级层面已于6月8日出台《歙县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绩效奖补实施意见(试行)》,下一步将根据该文件要求规范使用征地拆迁工作经费。

三是巡察反馈后,镇党委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并按照“一周一汇报、半月一调度、一月一总结”的要求,先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0次、整改办公室会议13次、开展村级整改督导3次,做到定期调度、常态跟进,确保措施一条一条落、问题一个一个过。

四是分管同志作出书面检查。

38)针对“整改持续韧劲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徽城镇征地拆迁残值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对苗木移交等事项进行规范。全面排查紫阳村畜禽养殖清理退养不到位问题,并开展入户走访,细化一户一策,完成整改10户。

二是对2021年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指出问题进行“回头看”,反馈的29个问题,制定整改措31条,建立完善制度4项,2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问题整改中;对2019年以来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反馈的7个方面24个问题79小项,制订整改措施210条,建立和完善制度3项,挽回经济损失12.178万元,追责问责12人(其中提醒谈话9人、诫勉谈话1人、责令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检讨2人),2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选聘第三方服务机构金信财税事务所对项目往来款进行清理,截至目前,颐高广场、呈歙公路、二环路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以东地块等12个项目清理基本完成。

三是2023年5月出台《徽城镇项目征迁工作管理办法》《徽城镇征地拆迁残值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对征地拆迁、苗木移交等事项进行规范;2023年4月,研究制定《徽城镇党委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对镇党委、纪委、组织及各村(居)党组织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的职责予以明确,并于4月23日-24日、5月6日、7月2日对23个村(居)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开展督查。

四是对分管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对账销号,彻底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聚焦反馈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做到持续跟进,杜绝问题反弹。

二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在具体问题整改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机制建设,强化标本兼治。紧密结合全镇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从规范权力运行、科学民主决策、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着手,建立定期排查、定期调度、长期整改工作机制,严格考核评价,严肃责任追究,强化执行落实,堵塞管理漏洞,提高治理效能。

三是转化运用,提高成效。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不断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责意识,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严履行“一岗双责”,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经常,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6535524;邮政信箱:歙县徽城镇歙州大道徽城镇人民政府,邮编:245200;电子邮箱:jinrihuicheng2015@163.com。

 

中共歙县徽城镇委员会

2023年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