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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歙县县委编办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6-11 11:57信息来源:歙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6日—5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办开展了巡察。9月7日,巡察组向我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

(1)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不及时。

整改成效:一是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网络专题班学习通过情况开展自查,我办机关干部在规定时间通过率100%。二是及时收集学习内容,做到政策理论第一时间学习,每月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支部集中学习会议。全办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在线等学习平台学习。三是室务会议研究修订《县委编办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制度》《县委编办干部集体学习会制度》,按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2)未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重要讲话精神及重要法规政策。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学习《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和《“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及2023年中央和省有关机构改革文件精神。二是及时收集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机构编制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新出台的法规政策,巡察以来已召开专题学习会议16次。三是室务会议研究修订《县委编办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制度》《县委编办干部集体学习会制度》,按要求严格执行。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未常态化开展。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2023年)》《中共歙县县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歙发〔2019〕21号)及本办实施方案等组织集中学习,常学常新。二是对党史学习教育、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整理学习档案资料。每月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党员集中学习各不少于1次。按要求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三是室务会议研究修订《县委编办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制度》《县委编办干部集体学习会制度》并认真执行。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2. 领导班子作用发挥有欠缺。

(4)下属事业单位机关事业登记管理中心2020年以来未确定班子成员分管,直至2022年才明确。

整改成效:一是及时调整班子分工,明确县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分管领导。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关于规范县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报备工作的通知》(歙组干〔2019〕48号)并严格贯彻执行,今后根据班子成员调整情况等,及时完善班子分工并报备。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5)末位表态执行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本办室务会议事制度、“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强调“一把手”末位表态的有关要求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执行室务会议事制度、“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做到“一把手”末位表态。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6)重大事项事后过会。

整改成效:一是对相关事宜进行梳理核查,室务会对重大事项第一时间规范提研。二是严格执行室务会议事制度、“三重一大”工作制度。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3.机构编制管理把关不到位。

(7)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将“机构编制工作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县委督查内容。二是2023年在全县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专项核查工作,强化动态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印发《歙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试行》(歙编办〔2023〕34号),建立长效机制。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4.推动改革有不足。

(8)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有短板。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了乡镇管理体制改革运行情况调研,推进改革任务落实。督促乡镇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考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皖办发〔2024〕17号)要求,持续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优化乡镇组织架构、增强乡镇治理能力。二是2023年会同县司法局组织351名乡镇干部通过综合行政执法考试。举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三是印发《歙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目录》(歙政〔2023〕8号),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县直有关部门与28个乡镇签订赋权承接确认书,推进乡镇扩权赋能。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9)助力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度迟缓。

整改成效:一是持续推进歙县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加大徽城镇人员补充力度。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优党政班子成员。二是印发《2023年歙县深化经济发达镇(徽城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歙编办〔2023〕17号),进一步采取措施激发经济发达镇发展内生动力。三是印发《歙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目录》(歙政〔2023〕8号),其中徽城镇承接304项。县发改委、资规局印发配套政策文件,赋予经济发达镇更多发展动力。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10)乡镇赋权工作调研指导不深入。

整改成效:一是先后开展了乡镇权责清单运行情况调研,开展乡镇赋权工作评估分析,形成评估报告,提出初步建议供县领导参考。二是按照省市委编办部署,开展新一轮乡镇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5.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有差距。

(11)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有不足。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二是建立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联审机制,每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审核公务员招考计划、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提升编制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商务服务、文化宣传、投资促进、综合治理等领域提供机构编制保障,为我县引进继续紧缺高层次人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12)完善职能体系建设有差距。

整改成效:一是对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与上级不衔接的相关职责,会同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制定衔接方案,修订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三定”规定。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学习《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等,按要求做好相关机构改革工作。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13)机构编制评估调研工作有缺陷。

整改成效:一是县卫健委党组、县委教育工委就练江托育中心运行管理达成一致意见,落实法人代表等举措,推动机构有效运转。二是对2022年以来新设机构进行自查,均已实质性运转。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学习《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等。按照规定要求,对需要论证的机构编制动议事项,进行科学论证后视情办理。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6.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4)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三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分解年度任务安排。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15)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缺陷。

整改措施:一是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重新正式行文印发本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年度任务安排;根据要求,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二是全面梳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对任务未落实的进行“回头看”;对2023年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召开情况及党课开展情况进行梳理盘点。三是严格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16)未根据《歙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歙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歙办〔2015〕25号),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性认识,每季度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调度、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好“一岗双责”、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17)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未做到全覆盖。

整改成效:一是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谈心谈话。主要负责人与普通干部谈话做到全覆盖。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歙县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实施意见》(歙发〔2018〕16号),并按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三是制定并严格执行《县委编办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7.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18)会议记录不够严谨。

整改成效:一是对室务会议记录进行规范记录。二是对上轮巡察以来会议录开展自查梳理,特别是室务会议研究进人用编事项进行自查。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本办室务会议事制度进行集中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19)工作不细致。

整改成效:一是完成对有关乡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有人员自查。二是在全县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专项核查工作。整理2023年以来机构编制进人用编、退休等人员流动文件,按月更新实名制系统。三是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歙编办〔2023〕30号),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确保数据更新及时,真实准确。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20)考勤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进驻巡察以来已规范考勤管理,干部职工做到每日签到考勤。二是规范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三是严格遵照执行《县委编办机关管理制度规范汇编》(歙编办〔2023〕33号)。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8.财务管理有缺陷。

(21)2021年7月从行政经费中列支工会会员大病住院慰问金。

整改成效:一是已对2021年7月从行政经费中列支工会会员大病住院慰问金事项进行整改。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歙县党政机关财务监督管理办法》(歙办发〔201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财监〔2016〕174号)等,增强财经纪律和工会经费列支规范意识。三是严格执行《歙县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歙工发〔2021〕63号),修订本办慰问制度,做到列支账目确保规范准确。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22)2021年选派干部租民房开票税金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相关人员已于2023年9月28日将多支付的税金予以退缴。二是严格贯彻执行《歙县党政机关财务监督管理办法》(歙办发〔201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财监〔2016〕174号)《歙县选派干部管理实施细则》(歙组〔2021〕143号)等,严把审核关,确保支出合规。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23)公务用车管理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对缺失的公务用车费用派车审批单予以完善。二是对2022年以来公务用车费用报销凭证进行梳理自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歙事务函〔2022〕6号),增强财经纪律和公务用车租赁费用列支规范意识。三是修订并严格执行本办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24)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财务报销审核工作,规范报销凭证并归档。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歙县党政机关财务监督管理办法》(歙办发〔201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财监〔2016〕174号)等,强化制度执行,增强财经纪律意识。三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县委编办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县委编办物品和服务采购工作制度》等。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9.资金管理不到位。

(25)备用金存放管理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办少量备用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做好现金账目核对,目前现金使用规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提高现金管理支出的规范化认识。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歙县党政机关财务监督管理办法》(歙办发〔201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财监〔2016〕174号)等,强化制度执行,规范备用金管理,增强财经纪律意识。三是修订印发并严格执行本办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26)工会活动工作餐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工会活动工作餐费列支项目进行整改规范。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歙县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歙工发〔2021〕63号)及本办工会慰问制度等,今后做到严格贯彻执行,增强财经纪律意识。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27)2022年测算公积金汇缴基数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重新测算公积金基数,规范公积金基数测算范围。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关于规范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20〕45号)。三是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20〕45号)。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情况方面

10.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

(28)党支部对党建工作重视不足。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规范支委会议事内容,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梳理。三是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支委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2023年、2024年支部工作要点已经支委会议研究并抓好落实。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29)机关支部支委长期空缺。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3月支委班子已及时补选,补充1名年轻干部充实进班子。2024年4月支委班子进行换届选举,目前支委班子配备齐全。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今后任期满做到及时换届选举,班子成员空缺时做到及时补选。三是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加强支委班子及党员队伍建设。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30)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

整改成效:一是2022年7月已将相关人员组织关系转到选派村。二是召开支委会议、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增强规范组织关系的接转的认识。三是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今后按要求抓好组织关系转接相关工作。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31)党建品牌知晓率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对“党建引领 精编优政”党建品牌进行传达学习,提升全办党员干部对党建品牌的认识。二是对“党建引领 精编优政”党建品牌进行总结提升,报送党建品牌建设总结及党建品牌认定表至县直机关工委。三是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提升党建工作实效,将机构编制业务纳入支部主题教育学习计划,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32)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对相关记录予以规范。二是对2023、2024年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情况予以自查。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抓好“三会一课”、志愿服务等,做好各项党务工作的落实。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1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

(3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已将2020年一季度上党课情况进行梳理,规范相关档案资料;组织全体党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强化对“三会一课”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对党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情况排查梳理完善。三是巡察整改以来,“三会一课”按要求开展。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34)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二是今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和批评材料将严格按照会前审核把关的要求,充分沟通,深入谈心谈话,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对民主生活会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12.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35)上轮巡察指出的“工会慰问制度制定不严谨”的问题员,与工会经费支出规定不符。

整改成效:一是重新修订规范县委编办工会慰问制度。二是对2023年以来工会经费列支情况进行排查,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歙县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歙工发〔2021〕63号),增强财经纪律意识。三是严格执行《歙县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歙工发〔2021〕63号),印发本办工会慰问制度。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527121;邮政地址:歙县紫阳路18号县政府行政大楼2楼,邮编:245200;电子邮箱:359125939@qq.com。

中共歙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