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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歙县住建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6-12 14:32信息来源:歙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227日至44日,县委巡察组对县住建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96日,县委巡察组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思想认识接到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组织召开了整改动员会,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保证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局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反馈意见,逐条梳理,细化任务,制定整改方案及台账逐项分析原因症结,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做到任务、责任

(三)强化调度推进,落实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清单加强整改工作的协调督促,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进度、成效等开展调度推进,重点问题及时提交党组会研究解决

(四)强化统筹结合,提升工作水平。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及住建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注重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做好整改成果的运用和转化,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以整改成效促进全局工作上台阶。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

1)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全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并开展全县住建系统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住建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局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二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集体学习31次,研究制定了班子学习计划及班子成员个人学习计划,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主题教育必学科目,为全局党员订购学习读本3种,为全局领导干部订购学习读本8种,为全体干部订购《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采取集中学和自行学相结合、线上学和线下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持续开展学习。三是制定了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日制度,每月固定半日进行集中学习,并常态化落实。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系统的重要讲话精神未及时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20239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1112日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提出的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讲话精神和20216月在青海考察时强调的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20244月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二是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山东、江西等地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2023年开展集中学习40余次。2024年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三是坚持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日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系统的重要讲话精神

3)学习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两个维护”“四个自信”“三个务必”“六个坚持等应知应会内容进行专题学习。二是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常态化学习,开展集中学习40余次,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政治理论知识测试。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年初学习计划将中心组学习研讨执行到位,2023年开展学习研讨4次。2024年常态化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于3月、5月开展集中研讨。三是常态化落实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日,每月固定半日进行集中学习,提升学习效果四是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4“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都未常态化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计划。2024年召开党组会,持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二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集体学习31次,党支部书记和党员接受轮训培训13次,开展主题党日10次,建立应急动员发挥作用机制1个,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15人次,组织党员建言献策12条,党组织查找问题7个,制定整改措施20条,离退休干部送学上门13人次。4名局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开展四下基层,下基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5次,受众80余人次;下基层接待信访55人次,信访事项均已解决;下基层现场办公4次,解决实际问题4个。三是制定《中共歙县住建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常态化开展主题教育工作纳入其中。

2.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5)县委书记批办交办事项办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巡察指出的交办件进行了回头看,均已办结。二是已对2022年以来的上级领导批办交办事项开展梳理排查,共收到县委书记交办事项32件,其中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收到10件,通过逐一核查办理情况,均已及时反馈办理情况。三是制定《上级领导批(交)办事项办理工作规范》,明确办理工作范围、原则及程序等,提升办理质效。

6)履行职能有缺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造价计价工作,明确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加强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等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制定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监管计划》,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并召开工程造价计价监督业务学习会,提高从业人员认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对当前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梳理,完成了《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自查报告》,对工作管理、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市场监管三个方面进行了补缺补位。三是制定工程造价计价监督工作制度,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以及8项具体工作,提高监管能力。

7)领导干部责任压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建筑活动中心分管领导,后续根据人事调整及工作需要及时优化调整班子分工文件。二是开展一岗双责谈话30人次,党组书记已与3名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就强化责任担当提出要求。2024年持续落实一岗双责谈话制度,3月下旬开展一岗双责谈话30人次。三是召开党组会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班子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修订《歙县住建局谈心谈话制度》。

3.深化改革推进落实不到位

8国有企业改制有缺陷。

整改情况:一是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注销后,剩余资金应收账款上交县财政。二是已针对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筑设计院改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均按规定程序办理,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制定下属企业改制工作流程,提升改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4.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9老旧小区改造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财政局宿舍)中由市住建局现场指导,增设无障碍设施,建设幼儿活动场地,将适老化、适幼化改造与小区改造相结合。2024小区改造项目设计谋划阶段,向小区包保单位、属地政府、社区及居民代表进行意见征询。二是委托第三方,会县建管办、徽城镇人民政府及社区对城区范围内老旧小区全面摸底,共摸排6个社区,涵盖77个老旧小区。三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组织学习《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政策。

10未形成大住建的观念。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项目单位完成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023年城区5个口袋公园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已全面完成40微改造、精提升建设任务。二是2024年,截至5月底完成20微改造、精提升建设任务。完成丰乐河南岸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11新型建筑材料、建筑科技等推广使用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全面推广预拌砂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推广预拌砂浆、绿色建筑及可再生能源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2023年全县绿建星级以上建筑项目建筑面积49.65万㎡绿建率100%,竣工建筑面积29.59万㎡绿建率100%,创建绿色工地试点项目2个。绿色发展考核全市排名第一。二是在项目建设前期提前介入,在我县新建及改建项目(含国有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预审会、项目评审会上对新型建材使用、绿建和可再生能源运用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实施县经开区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试点城市(低碳片区)项目,摸排8大类30个示范项目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三是组织监管人员对省、市上级部门关于推广新型建材、新型科技以及绿建、可再生能源方面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强化学习,提高管理能力。已定期开展在建工地新型建筑材料、建筑科技使用情况、质量管控情况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8个项目已及时督促整改完成。

12农村生活垃圾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全县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清运情况摸排工作,并将结果反馈中环洁公司,要求其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提升考核水平。2023年累计清扫保洁、转运农村生活垃圾3.2万余吨,并进行无害化处理。2024年度第一季度绩效考核在全市8个区县、高新区中排名第四。二是督促乡镇落实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加大考核密度,由季度考核改为月度考核,开展完成迎中秋 庆国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集中整治攻坚月专项行动,完成2024年春节垃圾清扫清运工作,并会同县文明办对中环洁履约情况进行督导。三是充分发挥属地监管职能,不断完善规范考核机制,出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增效工作指导意见》,修订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