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阳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15日至7月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2023年9月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坚持从政治上认领问题、整改问题,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各方面。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会议逐项逐条分析研究,全面动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制定巡察整改方案,为自觉整改、坚决整改、全面整改筑牢坚实基础,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整改前期,通过多次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在行动上与巡察整改要求保持同频共振,形成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镇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的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巡察整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做到精准发力、强力推进。
三是强化协同联动,务求整改实效。坚持全程指导、全程协调、全程督办,实时了解整改进度,强化与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将整改工作置于监督之下,协调推动整改任务加快落实。发扬动真碰硬的精神,多方协调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加强涵盖党务、内控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学习,持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突出建章立制,完善《三阳镇机关管理制度》等制度,真正将“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
(1)针对“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等内容50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地开展学习。二是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进行学习33次;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镇机关、各村党组织利用“自学+集体学”方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学习主动性。三是修订完善《三阳镇机关管理制度》,明确理论学习相关要求;开展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专项监督5次,进一步规范镇党委(扩大)会、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针对“学习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中层干部对“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等内容进行学习、测试。二是利用“梅溪大讲堂”、干部教育在线等形式,组织镇、村干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应知应会进行学习,并开展抽查。三是修订完善《三阳镇机关管理制度》,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进行明确,规范学习制度,提高学习成效。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 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3)针对“党委从严管党治党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建设,常态化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落实年轻县管干部扣子行动,镇党委书记与新提任的年轻干部开展谈心谈话4次,并提出要求。二是排查三阳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建立整改问题台账,督促整改落实。三是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3次,修订完善《三阳镇党委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规则。
(4)针对“县委主要领导交办事项未完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黄山中惠旅湖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对接,优化燕窠搬迁工作方案,已完成搬迁任务,后续将根据需求进行征迁。二是归纳整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事项9件,建立落实台账,持续跟踪问效。三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大局意识,发扬斗争精神,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修订完善《三阳镇机关管理制度》,对办文事项办理程序进行明确,提升作风建设。
(5)针对“抓村级组织建设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村党组织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兑现村干部绩效工资;召开镇村干部会议,通报违纪问题案例,以案示警。二是分析镇、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审查案件办理质量;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制定党建工作督查计划,开展季度督查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4个。三是每月利用主题党日,组织学习党章、条例及典型案例等,不断提升遵纪守法意识;制定《三阳镇村班子及村干部考核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考核办法,落实奖惩制度。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6)针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会议记录存在问题,要求会议记录经办人员规范会议记录,完善议题、记录等材料,并召开党委扩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形成决议。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3次,排查党委会会议记录20份,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修订完善《三阳镇机关管理制度》,就议事程序、会议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增强科学决策能力。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 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偏差
(7)针对“重点项目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湖田山景区紫阳索道安置方案,召开户主会征求安置房建设意见,持续攻坚征迁工作,有序签订征迁协议;加强项目建设监管,有力推进美燕公路建成通车,完成竣工验收。二是党政领导靠前指挥,调度重点项目建设,列出项目清单,有力有序推进湖田山景区、三英公路等项目实施。三是制定《三阳镇重点项目攻坚方案》,召开重点项目推进会,组织学习征地拆迁及补偿政策4次,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8)针对“融杭接沪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临安清凉峰镇、绩溪伏岭镇签署《党建联建“清”春帮共体合作框架协议》,三阳镇冷库厂房被纳入浙皖“一山情·共振兴”党建联建“清”春帮共体工作站;与清凉峰镇共同举办“接边联调”工作会议,签订《2023年平安边界联防联调协作工作制度》,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二是选派干部参加县招商小组,积极招引客商入驻;成立临安-歙县“浙西皖南·风情穿越”县域风貌区创建专班,扎实推动风貌样板区试点建设工作。三是建立浙皖两省三地“一山情·共振兴”党建联建协助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就产业发展、人才交流等方面进行合作。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9)针对“防电信网络诈骗和征兵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制作广告牌等多种方式开展反电诈宣传7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明显下降;加强征兵宣传动员7次,严控兵源质量,充实储备兵源库2人。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国家反诈中心APP、“金钟罩”宣传推广工作,提升反电诈意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邀请优秀现役军人参与征兵宣传工作,摸排动员优秀毕业生参军入伍。三是将防电信网络诈骗、征兵等工作进行细化量化,着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高峰村等村成功争创歙县2023年“无诈村”等称号。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0)针对“失地农民保障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对个别村失地情况进行审核,加强与县相关部门对接,逐步落实符合政策的25户失地农民待遇。二是全面摸排辖区失地情况,对摸排的45户分村建立清单台账,加强审核把关,有序落实政策,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三是组织学习失地保障相关政策、文件4次,对认定程序等内容进行指导,提高干部业务能力。
(11)针对“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镇主要领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2次,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例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等4次,针对辖区内安全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台账;加强会商沟通,2024年4月实施叶村高速生产便道建设,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函告中村闲阳露营运营单位,2023年8月起停止水上项目运营。二是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对全镇在建项目、娱乐设施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5次,并督促整改排查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会同县应急局、山越救援队、清凉峰保护区等队伍开展森林灭火技战术联合训练,提升各队伍协同作战能力。三是印发《三阳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三管三必须”工作责任;制定《三阳镇水旱灾害防御总体预案》,开展防溺水、防地灾等应急演练5次,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 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不力
(12)针对“公墓建设管理工作有缺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三阳村公墓的管理,对已征地未使用的20余亩进行复绿;持续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新增入葬2棺,提升了三阳村公墓使用率。二是利用清明节等节假日开展宣传4次,摸排有意愿使用人群2户,有效推进移风易俗;加强项目管理,对2023年建设的三阳镇公墓进行核查,严格完成验收工作。三是利用“梅溪大讲堂”、镇村干部大会组织学习《黄山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4次,增强殡葬管理意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3)针对“公墓收费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县相关部门要求,完成对三阳村公墓的价格备案审批,并严格执行收费管理;2023年10月核实超标准的费用实际为户主支付的人工费及垃圾清理费,因登记不规范导致,并对未缴公墓管理费的2棺进行追缴,按财务管理要求开具票据。二是对三阳村公墓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建立使用台账,目前已使用27棺,公墓管理费均按标准收取,并缴至相关账户。三是修订完善《三阳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组织镇村干部学习2次,规范公墓管理等费用收取。 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4)针对“新坟管控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2023年巡察以来符合殡葬审核条件的有8人,同比有所上升。二是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坚持绿色生态优先,2023年12月完成三阳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殡葬审核审批程序,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鼓励引导村民入葬三阳镇、三阳村公益性公墓。三是组织学习殡葬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法规3次,结合实际制定《至全镇居民的一封信》,逐步遏制新坟增量。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5)针对“活人墓和旧坟治理工作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种植、拆除等形式开展白化坟、活人墓等整治行动,整改落实95处,并得到民政部门肯定。二是利用春节等节假日开展拒绝活人墓宣传教育8次,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发扬斗争精神,2023年10月以来,制止修建活人墓行为3起,组织镇村干部拆除新建活人墓1处。三是坚持文明殡葬、绿色殡葬理念,制定《三阳镇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方案》,通过种植柏树、蔬菜等整治大墓131处;培育文明乡风,2023年10月组织各村修订村规民约,将殡葬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内容。
5.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有偏差
(16)针对“2022年湖田山景区环境保护督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2023年9月、10月完成湖田山景区项目乡村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二是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3次,排查全镇已建、在建60万元以上公开招标项目,对三阳停车场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等3个项目按要求办理相关许可,规范项目实施。三是修订完善《三阳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实施相关要求,并组织学习,提升项目管理能力。
(17)针对“生态环境违法现象多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涉及盗伐林木、非法猎捕行政案件13起,全部处罚执行到位。二是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2023年8月以来,联合三阳派出所、林业站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逻、救助野生动物等活动6次,并组织生态护林员、护渔员及群众参加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巡回庭审,增强警示作用。三是加强管控防护,组织学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2次,制定《三阳镇关于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线索有奖举报办法》,处置问题线索2件;探索跨区域联防共护,召开浙皖清凉峰“两省三地”联防共护座谈会,共筑浙西皖南生态屏障,同时,安装视频监控6处,着力加强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控。
(18)针对“昌源河保护有缺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宣传警示,发放禁渔等宣传材料1000余份,安装警示牌8处,明确护渔员7名,劝导钓鱼行为200余起,收缴地笼15个;开展河岸垃圾倾倒整治行动,清理垃圾10余吨。二是2023年巡察以来,建成金石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在山核桃采摘季开展督查检查20次,发现、整改问题3个,并开展污水排放排查梳理,通过生态湿地解决高峰等村畜禽污水直排问题13个;2024年5月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围绕“三基本”工作目标,抓好污水管网维护等问题整改落实。三是深化“两山”理论认识,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并组织专题研讨1次;制定三阳镇河域水质提升方案,加强多方面管控,选派21名河长,常态化开展巡河,新安江流域高峰水面拦河坝断面水质检测P值已明显提升、达标。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9)针对“耕地保护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树牢耕地保护意识,拆除遗弃的临时工棚1处,对侵占的0.23亩基本农田完成土地复耕,核实冲毁农田情况,并进行复耕复种。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要求,2023年11月完成永农补划15.56亩、耕地恢复7.12亩、一般耕地补划14.8亩,并于2024年1月收回国有闲置土地0.63亩。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制定《三阳镇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制度》,选任土地协管员7名,开展培训5次,加强耕地保护。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0)针对“临时用地保护措施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编制岩龙洞高铁弃渣场土地复垦方案,2024年3月完成复垦45亩,并验收合格;前山降遗留弃渣资源已根据处置意见进行核算,2024年6月将弃渣作为建筑材料挂网拍卖,同时,将根据要求在解决前山降遗留弃渣资源后,妥善处置郑家溪遗留弃渣资源。二是摸排高铁等重点项目临时弃渣场5处,结合实际制定弃渣场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处置2处,正在处置前山降、美燕公路旁弃渣场2处,暂未处置1处。三是加强临时用地日常监管,选任土地协管员7名,组织学习《歙县重点建设项目弃渣管理办法》2次,进一步规范弃渣管理。
6. 依法治镇有缺陷
(21)针对“法治建设工作不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重新撰写主要领导年终述职报告,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报告中。二是2023年8月以来,通过“梅溪大讲堂”开展法治专题培训2次,组织学习法治知识内容6次,并邀请镇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1次,不断提升干部法治思维。三是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将法治建设纳入《三阳镇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3年将法治建设纳入主要领导述职述廉报告内容。
(22)针对“依法治村意识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村级补助资金支出台账,对下达转移资金合理规范支出;强化法治思维,2023年10月邀请司法所、法律顾问参与各村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的修订工作。二是2023年12月对年度村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退回剩余资金;2024年根据下达资金按季度足额拨付至村。三是结合宪法宣传周等开展普法宣传2次,高峰等村成功申报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组织学习《三阳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3次,严格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确保资金拨付及时。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7.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严不实
(23)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缺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巡察以来,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总结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全面梳理镇党委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重新撰写书面报告。二是制定《三阳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镇党委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明确,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三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3次,制定《三阳镇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时跟进学习中央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增强责任意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4)针对“党纪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镇党委会按程序终止相关人员党代表资格,并进行报告。二是全面排查清理近年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2023年11月对排查清理出的1名党员按程序终止党代表资格。三是加强党建业务知识学习,2023年10月建立《三阳镇党员身份信息核查机制》,明确对涉嫌违纪党员的信息与党政办、镇人大等部门进行核实。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5)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对重号发文的情况进行重新编号。二是排查镇党委、政府发文、发函等内容,建立电子版、纸质版台账,规范发文程序。三是修订《三阳镇机关管理制度》,规范收发文程序及要求,并召开三阳镇办文业务培训会3次,学习收发文、档案管理等内容,切实提升文风能力。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6)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话方案,开展谈话32次。二是制定三阳镇“一岗双责”谈话方案,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干部、联系村进行谈话,开展“一岗双责”谈话60人次。三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等内容3次,研究制定《三阳镇廉情抄告工作办法》,发放廉情抄告单2份,均已整改完成;落实年轻县管干部扣子行动,镇党委书记与新提任的年轻干部开展谈心谈话4次。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7)针对“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镇纪委组织财政、民政等部门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排查风险点64个,针对排查问题进行审议、评估,制定防控措施清单91条。二是发放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提示,组织各村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风险点229个,制定防控措施清单418条,并分村建立台账。三是2023年10月印发《三阳镇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机制》,要求每年开展1次全面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8. 镇级财政管理不到位
(28)针对“组织财政收入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财税工作调度,开展税源摸排,财税收入在全县乡镇占比有所提升。二是落实企业包保制度,党政领导到规上企业开展走访27次,赴四川、江西、合肥等地开展双招双引,成功落地鑫联精工二期等项目,为我镇工业发展夯实基础。三是制定财政收入五年目标,明确目标任务,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已落地招商引资项目3个,总投资约4亿元,2024年4月工业经济发展工作进入县级红榜。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9)针对“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有松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3次,加强公务接待费审核把关。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按要求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实现“三公经费”支出逐年减少目标。三是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制定三阳镇习惯过紧日子倡议书,利用镇村干部会议安排部署3次,并开展监督检查4次,提醒2人。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0)针对“超范围缴纳公积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核查公积金缴费基数情况,并对超范围缴存部分完成追缴。二是2023年12月对公积金补缴基数范围进行再核实,2024年3月严格按照要求对2023年度公积金补缴缴存基数进行测算,并根据安排进行补缴。三是组织学习《关于规范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事项的通知》等2次,提升业务能力,确保公积金缴存规范。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1)针对“财政资金管理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以来,对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清理,设置征地、养老基金等专项资金明细科目,已将结余资金、利息收入等退回县国库、非税账户。二是2023年10月排查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结余未及时退回问题1个,2023年11月将结余资金退回县国库账户;2024年4月开展湖田山景区、美燕公路等往来款清理,发现问题1个,已整改完成。三是组织学习《三阳镇往来款清理制度》3次,提升对往来款清理工作的认识,确保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2)针对“对经济活动真实性审核把关不严不实,使用大额资金存在一付了之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将考勤记录表、春节值班等记录表进行完善,补齐报账附件。二是规范镇机关工作餐报账程序,设置刷卡制度,通过导出刷卡记录进行报账。三是组织学习《三阳镇机关财务监督管理办法》3次,对加强财务票据审核把关进行再学习再强调。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9. 村“三资”管理有缺陷
(33)针对“集体资产未登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对高峰村、白石源村2022年分别投资联兴生物质能源公司的10万元进行补登记,高峰村、白石源村每年分别获得投资收益6000元。二是2024年初组织各村开展清产核资,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登记、盘点,摸清底数,并分村建立清产核资台账。三是组织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2次,印发《三阳镇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4)针对“集体资产资源被占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核实集体资产资源被占用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相关协议,并对确实被群众堆放杂物占用情况进行清理、收回。二是强化资产资源管理意识,2023年12月、2024年4月,组织人员对镇域内集体资产资源被占用情况进行摸排,建立台账,同时对指出问题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三是组织学习《安徽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等政策文件2次,印发《三阳镇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村集体资产资源日常管理,确保资产资源不流失。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5)针对“农村产权交易制度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经核实白石源村茬头组集体茶园位于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清凉峰保护区以一次性补偿方式支付集体生态补偿款,已签订生态补偿协议书;浩川基地道路拓宽硬化为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经镇党委扩大会研究,该项目采取村委会自建方式实施。二是严格执行农村产权交易制度,2023年以来在黄山市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交易项目22个。三是组织学习《歙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方案(试行)》等内容3次,印发《三阳镇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农村产权交易制度。(长效改)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6)针对“收入应收未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催缴力度,西家坑生态农业公司茶园租金、云雾茶厂承租茶叶机械租金已全部追缴到位。二是2023年9月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对各村资产处置收益收取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建立自查自纠台账,并追缴高峰村应收未收的租金。三是组织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2次,印发《三阳镇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出租管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7)针对“坐收坐支疫情防控捐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核实各村疫情防控捐款收入和支出情况,各村对收支情况通过会议通报,并进行公开公示,未收到群众反映。二是结合清廉村居建设年活动,各村推行“一码通”收款管理,资金收取和使用通过扫码或对公转账,实现非现金收支。三是组织学习《歙县村级集体资金收款“一码通”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3次,修订完善《三阳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规范财务收支程序。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0. 项目管理有短板
(38)针对“项目一书三证未办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项目办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反馈的项目,综合评估项目建成至今,能正常发挥效益,有利于保障群众用水、为民服务功能。二是规范实施项目,排查已建、在建60万元以上公开招标的项目13个,三阳停车场附属配套设施等项目均按要求办理,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修订完善《三阳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实施相关要求,并组织学习3次,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9)针对“项目批复、设计图纸、实际建设长度三者不一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对高峰村榧树塔山核桃生产便道硬化工程进行核实,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经会议研究进行变更,总工程量与项目批复一致。二是镇项目办对11个已建设完成项目进行实地核查、成效评估,对2个在建项目加强监管,暂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修订完善《三阳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施工监督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0)针对“工程质量监管有缺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三阳村对铜场茶叶基地配套建设项目路面起砂问题进行研究,现已完成维修。二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召开项目办业务培训会,对项目监管进行培训3次,组织人员排查已建、在建60万元以上公开招标的项目13个,其中美燕公路雨天偶有塌方情况,镇村两级均能及时组织清理,保持正常通车。三是修订完善《三阳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验收、建立质量保证金等作出要求,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1)针对“工程建设内容有偏差、决算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对中村慈坑山核桃道路硬化及新建便桥工程项目进行复核、重新核算,已追缴完成项目资金差额。二是镇项目办对11个已建设完成项目进行走访核查,重点查看项目档案资料与项目实施结果,暂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修订完善《三阳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审计报账程序,并召开项目办业务培训会3次,明确项目监管责任。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2)针对“项目逾期未处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核实叶村高速口护岸等5个项目逾期为征迁要素保障、山核桃采收等原因造成,施工单位已致函进行延期说明。二是加强工程项目监管,组织人员排查已建、在建60万元以上公开招标的项目13个,其中高山映山红道路拓宽、金石自然村污水处理存在项目逾期问题,均已按要求进行延期申请。三是修订完善《三阳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实施工期作出要求,同时,建立项目台账,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督导,确保项目高质高效完工。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3)针对“村级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村两级对反馈的合同未按规定约定质保金等问题进行督查,共督查项目26个,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二是开展村级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排查乡村振兴、水利等项目37个,建立问题清单,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三是修订完善《三阳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实施相关要求,利用镇村干部会议,强调严禁村干部违规插手或从事本村工程项目建设2次,不断规范村级项目实施。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1. 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弱项
(44)针对“考核排名逐年下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以来召开党建办工作会议2次,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理清工作思路;2024年4月,组织人员到富堨镇学习党建工作,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二是充实人员力量,补充调整2名年轻干部从事党建工作,并参加公统、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等业务培训4次,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制定党建工作督查计划,明确季度督查工作内容,其中2023年四季度督查发现问题29个,督促整改29个,2024年一季度督查发现问题35个,督促整改35个。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5)针对“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竹铺重点村分类管理“一村一策”,整理6项工作亮点,选派第一书记、招录大学生工作者负责竹铺村党建相关工作,2024年3月,竹铺重点村风险等级从A级调整为B级;2023年12月,对岭脚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2023年10月以来,开展党务知识培训3次,开展村级互查评比1次,进一步提升竞争意识和责任心。三是召开流动党委会,共收集问题53个,解决问题21个,正在办理28个;制定党建工作督查计划,开展季度督查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4个。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6)针对“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不能有效发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辞退工作人员1名,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通过专题党课、主题教育专题党课报告会等形式,加强党性教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下发学习计划,同时,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不断提高党员政治思想素质;2024年1月组织党员参与民主评议,并公示评议结果。三是开展酒驾醉驾及黄赌毒等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开展专题学习、研讨8次;组织参观歙县廉政三示教育基地、歙县家风家训馆等10次,通过开展集体谈心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案例汇编——“从取舍起”实践运用案例汇编》15次,着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7)针对“存在违规发展党员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对违规发展的党员处置到位。二是按照《发展党员指导手册》等,对2023年以来发展的7名预备党员及9名预备转正党员程序进行审核,确保党员发展程序规范。三是加强党员发展业务指导,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开展党务知识培训3次、党建督查抽查2次,督促整改问题9个,不断提升党建业务能力。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2.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
(48)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对叶村村、岭脚村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并于2024年3月上专题党课。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明确组织形式、活动内容,不定期对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情况进行抽查。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三会一课”培训指导3次,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进一步提升支部书记履职尽责能力。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9)针对“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与相关支部书记进行谈心谈话,重申组织生活会纪律、要求,并于2024年1月召开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参会党员能够相互批评、“红脸出汗有辣味”。二是认真检查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抓好会议记录、参会率等不规范共性问题整改;制定党建工作督查计划,开展季度督查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4个。三是组织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并将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纳入一季度督查内容。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0)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组织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规范记录会议内容;2024年1月各支部已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并在党员大会上公布评议结果。二是制定党建工作督查计划,开展季度督查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4个。三是开展党务知识培训3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进一步提升党建业务能力。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3. 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
(51)针对“部分中层岗位配备较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选优配强中层干部队伍,任命为民服务中心副主任、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各1名。二是加强干部队伍保障和能力培养,提拔1名年轻干部担任班子成员,推荐2名优秀干部参加培训,新招录行政事业人员4名,选派2名年轻干部到县直部门跟班锻炼,为“五个一线”工作队伍储备人才力量。三是发挥导师传帮带作用,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2次,建立“拜师”模式,进行结对培养,同时,选派18名年轻干部在综治信访、项目征迁等岗位锻炼,提升工作能力。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2)针对“年轻干部培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与年轻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关心干部生活;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派18名年轻干部在综治信访、项目征迁等岗位锻炼,选拔8名干部参与文旅推介。二是落实“三苗计划”,安排大学生工作者到镇机关跟班学习,选派2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直部门跟班锻炼;通过“梅溪大讲堂”等平台,培养干部开口能讲、“提笔能写”的能力。三是通过“个别谈+集体谈”方式,与年轻干部深入交流10次,鼓励年轻干部发挥特长、扬长避短,有效帮助干部打开工作思路。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3)针对“干部管理有短板”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10月通报镇、村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切实发挥警示、震慑效果。二是每月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各村围绕党章、条例等进行学习;结合“清廉村居建设年”活动,开展“正负面清单”等内容培训7次;开展酒驾醉驾及黄赌毒等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开展专题学习、研讨8次;组织参观歙县廉政三示教育基地、歙县家风家训馆等10次,通过开展集体谈心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案例汇编——“从取舍起”实践运用案例汇编》15次,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三是制定《三阳镇村班子及村干部考核实施细则》,将党员干部受处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取消评优1名,召开处分决定通报会、警示教育会9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计划地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整改情况
14. 巡视、巡察、审计问题整改不力
(54)针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对省委巡视歙县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整改成效进行整理完善;整理2018年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问题高峰村、白石源村整改台账及佐证资料,并将整改档案存放于镇政府。二是2023年12月对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反馈叶硒庄园相关问题进行回头看,指出的落石滑坡、消防验收等4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已验收销号。三是巡察反馈后,镇党委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定期调度、常态跟进,先后召开调度会12次、开展整改督导2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2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3次,增强对巡视巡察工作的认识;2023年11月建立《三阳镇巡察整改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整改内容及责任。
(55)针对“村居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审计部门对接,提供相关政策依据,核实应退未退金额,已完成资金追缴。二是2023年10月根据村居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指出问题开展“回头看”,排查出多支付资金2笔,2023年12月完成追缴。三是提升思想认识,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2次,印发《三阳镇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6)针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未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将叶硒庄园老年公寓项目已支付的费用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二是2023年12月对2022年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完成固定资产补登等工作。三是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2次,学习《三阳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阳镇机关财务监督管理办法》3次,确保资产采购合规,登记及时。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坚持不懈加强理论武装,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持续用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强化“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鲜明导向,把巡察整改到不到位作为是否对党忠诚的检验,做到问题真整改、责任真落实。
二是坚持不懈压实整改责任,在齐抓共管凝聚合力上持续用力。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在不断巩固和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方面下功夫,形成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将整改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定期梳理整改情况,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及时开展全覆盖“回头看”,对需长期整改的制定方案,坚决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清仓见底。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三是坚持不懈提升整改标准,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上持续用力。牢固树立抓整改就是抓发展、促提升的理念,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大抓经济 大抓基层”行动部署,聚焦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文旅融合等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对标一流抓典型、全力以赴促发展,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6930236,邮政地址:歙县三阳镇人民政府,邮编:245200,电子邮箱:15255995323@163.com。
中共歙县三阳镇委员会
202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