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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歙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6-14 18:31信息来源:歙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225日至41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开展了巡察。2023年9月8日,县委巡察组向歙县农业农村局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202399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负责抓好分管股室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针对具体问题逐条制定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审议《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征求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的意见,修改完善后于925日正式上报县委巡察办,并下发到各股室抓好落实。

(三)统筹推进,狠抓整改。局主要领导领衔重要问题的整改,并多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问题核查清楚、整改到位。班子成员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亲自分析研究、亲自解决问题、亲自督促落实。各责任股室对照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四)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整改过程中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注重从源头上查找问题,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规章制度,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目前,已新建制度4项,完善制度2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整改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

1)深学细研用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给我省太和县种粮大户徐淙祥的重要回信指示精神,并开展研讨交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研讨。安排机关支部方雪飞、种养业支部吴华、执法大队党支部方泽俊督促干部加强学习。二是及时收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最新理论成果,截至目前共组织学习研讨9次。三是完善学习计划,制定印发《中共歙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农组【2023】6号)《中共歙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农组〔2024〕5号),进一步抓好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禁渔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长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的通知》《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通过“一周一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开展调查研究,推进渔政保障事业行稳致远”等四个专题,结合提升渔政执法监督和长江十年禁渔开展集中研讨交流,为渔政保障支撑事业发展建言献策。2023年9月-2024年5月开展县、乡渔政联合执法19次;协助乡镇办结普通案件2件,当场行政处罚1件,指导乡镇开具证据先行保存4次。二是通过“一周一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巩固好已经取得的成果。农业农村局9人参加“十年禁渔”业务知识培训并成功通过考试。农业农村局组织6次联合执法行动三是组织2次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并指导深渡镇政府办理案件,落实乡镇赋权工作。

2.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3)党组领导力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研究3位同志申报副高级职称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期满考核事宜。二是每周通知各股室周三下班前上报本周要提交党组会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并将事项提前一天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党组会会议讨论。三是2023年8月印发《歙县农业农村局综合管理制度》对局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局机关工作例会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及议事程序,并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传达学习《歙县农业农村局综合管理制度》。

4项目统筹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抓紧支付2022-2023年项目。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已完成全部验收报账;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项目已完成项目验收,项目资金已基本完成报账二是2024年5月底,产油大县绿色种养循环等项目资金均已按照计划进行了资金拨付三是成立农业农村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抓好项目统筹管理。组织学习《歙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歙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四是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短板。

5)参谋助手作用发挥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歙县农业农村局综合管理制度》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推进菊花标准化加工设施项目建设,安装现代农业产业示范中心加工、烘干等设备,现阶段已完成9种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促使农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深化部门结对帮扶机制,科学精准谋划到村项目,依托县新安江乡村发展公司创新机制,谋划实施抱团发展查坑村产业园(四期) 建设项目、洽河村农产品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前村村民房收储项目等13个2023年中央、省、市、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截至目前,完工10个为村集体增收30.76万元。2023年度,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排名位于全市前列。二是成立产业链供应链党委,落实产业链供应链党建工作重点任务,“1+1”党建轮值活动,组织四家农企参加合肥农交会。深入实施“158”行动计划,成功创建山里山和徽府源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充分利用涉农项目资金,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充分融合国企的产业优势和乡镇的资源优势,探索建立国企谋划项目、村集体抱团出资入股共建产业项目等造血新模式,互利共赢,实现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三是围绕做强做优5款主导农产品(茶叶、菊花、枇杷、鳜鱼、花猪),加快发展3个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拓展2条农文旅融合发展通道,打响1个绿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出台《歙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办法》,设置专项激励资金2000万元,同时细化《歙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办法》二十二条,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印发《歙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升年行动方案》,确定目标导向,进一步细化了12条举措,确保如期完成“三超两确保”工作任务。

6农业产业振兴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对农村产权交易情况定期进行通报,督促做到“应进俱进”杜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场外交易。根据新出台的“5321”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关于开展村党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农经函〔2023〕122号),鼓励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打造2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产业示范基地。2023年我县打造3个市级示范带动的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截至2024年一季度,我县耕地加园地流转率为46.79%。细化《歙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办法》二十二条,印发歙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办法(试行)申报说明。拟兑现事后奖补类项目14个,申报金额498.6575万元。二是组建农文旅集团,创新推出“徽文化·大地艺术季”农文旅融合发展新品牌,持续举办黄山贡菊产业发展大会;坚持项目带动,积极对上争取实施北岸菊花强镇项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三潭枇杷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等重点产业项目。实施财政金融支农创新试点项目,撬动臭鳜鱼、枇杷、菊花产业整体融资规模超5亿元,为23家三大产业经营主体共贴息160万元;打造特色“IP”,建设运营歙县数字乡村馆,引进运营团队,举办电商培训班等系列实训活动,孵化主播30余名,以徽州鱼灯为原型开发创作“锦小鲤”文旅IP形象并已投入量产。三是推动产业集聚,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业强园、强企、强品牌,其中北岸镇入选全国农业产业强镇,黄山贡菊现代农业产业园入选省级产业园,四月乡村入选省级现代休闲农业产业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薇薇茶业入选全省龙头企业20强;全产业链发展,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全产业链发展行动,用三年时间发展信用绿色产业示范村60个。

7指导和监管乡村运营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乡村运营工作培训,对项目申报、电商发展进行业务培训。通过调查队问卷累计向全县集体经济有限公司发送调研问卷154份,多维度掌握乡村运营公司运营现状,对于运行较好的强村公司进一步巩固提升,对于没有实质运营或不具备持续发展能力的,经乡镇政府同意,允许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印发《2023年歙县乡村运营工作要点》,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运营有机统一,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制定《关于歙县乡村运营调研活动方案的通知》,前往上丰乡岩源村、许村镇许村村等乡村调研乡村运营,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座谈会,了解目前全县乡村运营公司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向县委提交《关于歙县乡村运营公司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中共歙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歙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一条,选择5个公司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给予每年每人相应经费保障。三是研究制定乡村运营管理制度,拟定《关于规范歙县乡村运营公司运行的指导意见(试行)》,促进强村公司规范运营。积极培育乡村运营示范公司,完成县乡村运营示范公司运营机制创新清单,确定4个运营公司主体,打造乡村运营示范公司。

4.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水平不高。

8“两强一增”推进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将农业机械研发、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奖补范围;2023年我县打造3个市级示范带动的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做好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收益分红统计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开展 2023年度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的通知》,鼓励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主体成为示范主体,对已经成为示范的主体开展以奖代补工作,以多种方式联农带农,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