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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发布日期:2022-04-05 08:26信息来源:县纪委监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内设机构及职责介绍: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二)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三)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网络舆情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

(五)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来电和网络举报事项。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七)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八)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下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组织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移送的需核实后追究纪律责任的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负责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起诉,办理对不起诉决定申请复议等相关事宜。负责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起诉,办理对不起诉决定申请复议等相关事宜。

(九)信息技术室。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信息情报和技术装备保障服务,承担信息查询分析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等。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指导,负责委机关、派驻(出)纪检监察内网建设等。

直属事业单位及职责介绍:

宣教中心。协助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完成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歙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统筹推进县委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党组织进行全面巡察;

(三)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会同县委巡察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相关职能机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六)负责拟定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巡察工作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七)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八)完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歙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议、文秘、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信息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负责协调纪检监察、政法等机关和组织、宣传、信访、审计等部门以及其他有关单位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协调涉及巡察工作的有关事项;负责审核县委巡察组报送的巡察报告、谈话情况报告、问题线索报告以及向被巡察单位的反馈意见、反馈新闻稿等材料;对县委巡察组移交、归档材料进行审核把关;负责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负责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选配、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督查督办科负责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转办和督办;负责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报告等进行审核;负责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问题台账及其他有关台账,对县委书记专题会指出的重要问题实行专账管理;负责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并进行督办。负责会同县委巡察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相关职能机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巡察工作情况的统计汇总、分析上报。